第二卷 金县 第二十四章 金县总兵〈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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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卷 金县 第二十四章 金县总兵〈二〉 (第1/3页)

    金县团练可是正正规规的大清朝勇字号武装,这人吃马嚼的问题一解决,就得认真操练,不能让人小瞧,也是为保一方平安。

    旧编制存在大问题,现在勇字营对外称营,原是由千总领营官,下设十个把总各领百人,约千人。

    传统军营里最小编制单位是‘棚’。何为‘棚’?临时驻防的概念,野外搭棚,每棚最多也就住十几二十人,是为最小集合单位,由棚长领队,棚长不入流,无品。也有设‘什’,‘什长’为头领,就是十人‘棚’,大同小异。

    比棚大一级为‘队’,设队长,由三至五棚组成,都是不入流的编制。所谓队,是行进的概念,无论在作战或是进行中,一眼看去,能照顾到的也就周边四五十人,再远就顾不上了,这些人常年在一起训练、作战,自然成‘队’。

    百人就称‘哨’,有哨长,由三至五队组成,但此哨长,若没有把总头衔,依然无品级,虽然行军打仗权责相同,可待遇相差甚远。“哨”其实是最有效的传令概念,在行进或驻防过程中,哨音所及范围内的人数,大概为百人,此为‘哨’。由于大号军锅造饭,一次只能供给百人盛食,哨也就成了相对独立的伙食单位。

    哨的建设尤其重要,而朝廷最不重视的也是相当于哨的把总一职,把总有大有小,大的七品,小的外委把总从九品,小到不值钱,可当赏赐胡乱授予!可真正的营中的哨长,多数没有把总职衔。

    金县团练,建制以精兵为主:

    棚〈棚长〉,每棚十二人〈住宿概念,战术单位〉;

    队〈队长〉,每队三棚〈四十人,行进概念,训练单位〉;

    哨〈哨长〉,每哨三队〈一百五十人,集合概念,伙食单位〉;

    营〈营长〉,每营三哨〈五百人,作战单位〉。

    金县团练,建两营,共千人。

    这一改编,总兵一职就名副其实了,下辖两营。

    营装备更有特点:

    一哨火器兵,主配:火帽〈燧发最新式两用〉前膛枪,辅配:枪刺〈可当腰刀〉;

    一哨弓箭兵,主配:钢弓,辅配:刀盾;

    一哨长枪兵,主配:长枪,辅配:刀盾。

    弓看似标准弓,其实是改进过的弹簧钢弓,可调节硬度。

    长枪兵不是传统的长枪,传统的长枪考虑对付战马冲阵,设计很长,不灵活,南方很少骑战,加上火枪与弓箭的改进,骑兵攻击作战已不同以往,长枪不需要太长。

    所谓,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寸险,但长到一定程度必然相反,对付现在的长枪兵,只要用盾牌锁住枪刺轴线,再侧身进击,对方想变化都难,枪太长,这是长枪近战的弱点。长枪截短后就灵活多了,可当棍使,人说,棍扫一大片,指的就是一种灵活,还可把截短的枪可当标枪使,有助跑可投掷近百步远,杀伤力巨大,干脆叫标枪兵更准确。

    这配刀不是传统营兵或衙役用的刀,是近似于唐刀的一种刀,前部略弯,头部尖,有血槽,比军中标准腰刀轻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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