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七章:女人的地位

    第三百八十七章:女人的地位 (第2/3页)

 婚姻之道体现的是人之道,被道教界视为养生权威的彭祖,从人的生理与心理本能出发,认为“男不可无女,女不可无男”。许多道书都表达了这样一个观点:男女居室,人之大伦。独阳不生,独阴不成,人道不可废。由此可以看出,道教认识到了家庭对于人类繁衍的重要性,因而肯定婚姻的存在。

    道教继承了老子“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的思想,认为人类生命存在不可男女偏废。《太平经》里说:“天统阴阳,当见传,不得中断天地之统也,传之当像天地,一阴一阳,故天使其有一男一女,色相好,然后能生也。何乃正使一阴一阳,夫阳极者能生阴,阴极者能生阳,此两者相传,比若寒尽反热,热尽反寒,自然之术也。”从这里可以看出,《太平经》的作者从阴阳乃是天地的道统出发,将之引申到人类社会的男女关系存在的问题上,认为男女乃是阴阳的配合,这是天经地义的存在。

    翾楚说:“据说古代都是封建社会提倡的,都是男女不平等吗?怎么又说一阴,一阳,一男一女呢?这说起来岂不是对等的,对等的岂不是就是平等的了?”

    吕洞宾笑道:“对于人类社会来说,女性是不可或缺的存在。基于此,道教非常尊重女性的地位。在道教的神仙理想中,女仙具有与男仙相同或相近的地位,女冠(道姑)可以与男性道士一样直接成为仙人。在婚姻之道方面,道教认识到由于女性的存在,才使得婚姻得以和谐,而要维护婚姻的和谐,延续世类,在家庭里,必然要尊重妇女,平等地对待妇女。正是因为这些,道教的婚姻观,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了男女平等的思想理念。尤其是早期道教,男女平等的观念尤为典型。”

    《太平经》认为,“女之就夫,比若男子之就官也,当得衣食也”。这就是说,做妻子如同做官,应当享受“俸禄”。因此,一旦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