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遁走(三更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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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动不了,他心里明白,不是他不能动,而是他已经没有了动的勇气。

    沈彤接过匕首,插在那个馒头上,像啃骨头似的啃着馒头。

    虾头依然站着没有动,沈彤把一个馒头啃完,对虾头道:“好了,趁着我还没想真的杀你,你快走吧,他们四个那里,你想让我怎么帮你圆谎?”

    圆谎?

    这叫什么事啊?

    虾头想骂街都不知道该怎么骂了。

    “我是去京城,说不定在京城还能遇到他们,你就说我想起来亲戚有个女儿嫁到京城了,担心她有事,所以我先走一步了。”

    所以说啊,细作就是细作,瞎话张口就来,眉头都不动一下。

    虾头跑得很快,当他的腿终于可以动了的时候,他立刻就溜之大吉。

    “小姐,虾头是坏人吗?”芳菲问道。

    沈彤笑了,小孩子真是有趣,这世上哪有绝对的好人和绝对的坏人啊。

    “他是个细作。”她说道。

    “细作是什么?”芳菲不明白。

    沈彤皱皱眉,她要不要告诉芳菲呢,告诉吧。

    “比如你向莫敢打听消息的时候,你就是细作,只不过虾头和你不一样,他做的就是细作的工作,就像你是丫鬟一样。”

    芳菲似懂非懂,原来她也当过细作啊......她都不知道。

    “我是小姐的细作,虾头是谁的呢?”消化了好一会儿,芳菲终于想明白了,于是她又有了问题。

    “他啊,我也不知道,他也不会说的。”沈彤说道。

    虾头是去京城,他的身份其实已经暴露了,而且他还做过飞鱼卫,京城里有很多人见过他,对于细作而言,这样做太冒险了。

    除非京城里有值得他去做的事,那件事非他不可。

    直到虾头走后的第二天,芳菲才感觉到不对劲,好像又回到从前了,只有小姐和她两个人。

    前些日子多热闹啊。

    所以每当停下来休息时,她都会把马喂得饱饱的,她想快点到京城,她想快点和阿治他们汇合。

    可惜虾头是细作,如果他不是细作该有多好。

    沈彤盘膝而坐,离京城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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