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1章 梨花

    第001章 梨花 (第2/3页)

活下来的,一只手数得过来。

    仰望着头顶的烟灰纱帐,顾红药稚嫩的面庞上,浮起了一丝不合年纪的沧桑。

    若是能重生在入宫之前,那该有多好?

    有多少路行不得?有多少事做不得?

    可惜,迟了。

    低叹一声,她翻了个身,心头沉得像压了块巨石。

    还得再熬十六年啊!

    这念头一起,顾红药便觉着满嘴发苦,像吞了把黄莲。

    可是,再苦她也得往下咽哪。

    人都在宫里了,她离不开、脱不出,除非抹脖子上吊,一死百了。

    可她又怎么舍得?

    就冲着出宫后那四十二年的清福,她也必须在这深宫里,一步一步走到底。

    她将手抓着被头,用力捏紧。

    这条小命儿,她可得好生看紧了,万不能有半点闪失。

    纵使旁人视她如草芥,可她自己却觉着,任这世上千金万宝,也敌不过她腔子里的那一口气。

    活着多好啊,死了不就什么都没了?

    她且得留着这条命出宫,早早去到那岭南小镇,购田置地、造房开店,再早早将那刘瘸子遇上,买下他调理好的厨娘金娘子,将那豆花鱼、椒麻鸡、蒜茸开片虾、糖醋里脊、咸蛋黄锅巴、水晶芝麻汤团、桂花糯米藕等等诸多好吃的,尽管吃个够。

    顾红药忍不住吞了一大口口水,眼前似又浮现出那美食满桌的好景来,不由得十分向往。

    再一个,那刘瘸子手头上买之不尽的话本子,她也要挨着个地读上一遍,再不留半点遗漏。

    据说,那些话本子在玉京城时兴了好些年了,可惜她一出宫便立刻离开了玉京城,竟不曾好生将那城里逛上一遍,后来她每每思及,便追悔莫及。

    顾红药眉头跳了跳,真恨不能一步跨过十六年,早早去到那好光景里去。

    那一刻,她心里只想着一句话——好好活着。

    好好地活到出宫的那一日。

    至于这重生之后,到底该怎么个活法,她亦早有定论。

    弯了弯眸,顾红药面上的神情颇为惬意。

    她已经打算好了,就按前世的老路再走一回。

    至于逆天改命……

    还是算了吧。

    她暗自摇摇头。

    首先,就她这把老骨头,哪里改得动?

    再者说,她上辈子就不怎么聪明,委实没那个脑子。

    还有就是……嗯,主要还是没脑子吧。

    顾红药很有自知之明。

    前世那条路,苦确实是苦了些,但胜在省心、省力,还不费脑子,只消老老实实、本本份份地被人算计来、算计去,最后便能躲开了那些凶险,毫发无伤地活到最后。

    活着,是她唯一的要求,她并不敢奢望太多。

    只因她知晓,在这大齐后宫,身为最低贱的一介宫女,无钱无势、无依无靠,根本便没有冒头的机会。

    莫说是主子了,便是那六局一司里随便一个女史,伸伸手就能把你踩死,再碾上好几脚,过后屁事没有。

    更何况,这接下来的十六年,大齐前后历经三朝,后宫亦经历了无数次大动荡,真真是“眼看他起高楼、眼看他楼塌了”,多少煊赫一时、宠冠六宫的美人儿,或殉葬、或自戗、或被赐了死,连带着身边的宫女太监也跟着赔了性命。

    就这也算不错,横竖还享过几天福、过了几天好日子。

    更有那一等不受宠、抑或宠过了又被丢在一旁的妃嫔,莫名其妙便受了什么事的波及,白绫、鸩酒已经算是体面的了,最怕的就是被扔进内安乐堂。

    顾红药忍不住打了个冷战。

    那地方可是实打实的冷宫,管教你有进无出、有死无生,仅红药所知,便有冻死的、饿死的、受尽凌辱而死的、自己发疯掉在井里淹死的等等,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内安乐堂死不了的。

    而最叫人齿冷的,还是那些死不了、活受罪的,比如,那一瓮又一瓮的人彘……

    红药哆嗦了一下,不肯再细想。

    总之,这大齐朝的后宫,就是个择人欲噬的怪兽,它张开巨口,将那一条条鲜活的人命剥皮、拆骨、吸血、敲髓,再一口吞进去,连个渣子都不给你剩。

    若想在这样的地方活下去,恩宠、财富、权势、美貌,统统不作数,唯“运道”二字,至关紧要。

    运道好的,就算白绫吊在了脖子上,也能化险为夷、出人头地;运道差的,纵使三千宠爱在一身,也是转头成空。

    顾红药觉着,前世的自己,旁的不行,运道却还不错。

    正因为运道好,她所迈出的每一步,才都巧之又巧地赶在那个点上,让她最终得以生还。

    而有了这一层好处,她还改什么命?

    那就是一根独木桥,半步不能错踏,若换个活法儿,万一没赶上那个节骨眼儿,那可就得把命给搭进去了,到时候找谁哭去?

    以苟活半世,换余生逍遥,这买卖不亏了。

    前世她可开了三十来年的酱菜铺了,这入息多寡,她一眼就能瞧出来,断不会错的。

    顾红药习惯性地咳了一声,伸手欲捶腰。

    可是,那手伸出一半,她便又缩回了去。

    罢了,她险些又忘了,她今年才十二,不是七十岁。

    她摇了摇头。

    年纪一大,就爱忘事。

    初初回来那几日,她总犯糊涂,时不常地便想自称个“老身”,还总寻思找根儿木头当拐棍使,走起路来大喘气,又爱驼背,直挨了好几顿骂,才算掰回来。

    谁教她前世死的时候,已经七十岁了呢?

    这老着老着,就老成了习惯,改起来并不容易。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