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借刀杀人

    第九十六章 借刀杀人 (第2/3页)

他不明白,自己当初怎会宠信这么一个小人。

    入吴之后,借着地利之便,总算摆脱了越军,但他知道这只是暂时的,越军随时都会找到他们,所以一刻也不敢停歇,一路用最快的速度往姑苏进发,只有进到城中才算安全,前提是……他们能进城。

    图匕的失信,就像扎在夫差心里的一根刺,令他夜夜难眠。

    在又一日疲惫地奔波后,一个满面风尘的惊喜地指着不远处巍巍的城池,“快看,姑苏城,我们到了!”

    那些疲惫不堪的士兵尽皆露出喜色,一路逃亡,几度险死还生,终于是到家了。想到这里,他们脚下的步伐加快了许多,大步往近在咫尺的姑苏城奔去。

    夫差神色复杂地望着姑苏城,很快就能知道图匕失信的原因了,希望不会是最坏的那一种,希望……

    不出片刻,他们便抵达了城下,明明是白日,却城门紧闭,一丝空隙也没有,士兵虽觉得奇怪,却也没多想,朝城头大声喊道:“大王回来了,快开门!”

    如此接连喊了三遍,方才看到有士兵探出头来,那些人用一种犹豫而古怪地目光看着他们,在一番窃窃私语后又缩了回去,至于城门,依旧紧闭,丝毫没有打开的迹像。

    这一次,别说夫差了,就连那些士兵也察觉到了不对,大王归来,竟然城门紧闭,喊而不开,其中定有古怪。

    有几个性急的士兵忍不住冲过去敲打厚重的城门,催促里面的人开门,透过门缝,他们也看到门后确实有人,但任凭如此敲打催促甚至是谩骂,始终没人来开门,他们……就像是被遗弃的孤魂野鬼。

    夫差目光阴霾地看着高耸的城墙,他最担心的事情果然还是发生了,只是……他不明白,图匕怎会有这样的胆子?

    这样足足过了将近一个时辰,一道熟悉的身影出现在城墙上,他居高临下地看着骑在马背上的夫差,嘴角漫出一丝狰狞的笑意,“王兄,好久不见了!”

    若说对于图匕的背叛,夫差已经有了一些心理准备,那么眼前这个人的出现,着实将他骇了一跳,脱口而出,“你怎么会在这里?”

    公子山面色一寒,复又笑意如初,“王兄就这么不愿意见到为弟吗?”

    夫差没理会他的话,寒声道:“谁把你带来的,图匕吗?”

    公子山笑而不语,倒是有两个人从他身后走了出来,一个是图匕,另一个则是文种,在他眼底是毫不掩饰的怨毒与嘲笑,“大王出征之前,不是口口声声说要灭了越国吗,怎么眼下这副模样回来了?在下差点都认不出来了。”

    “是你!”夫差目光阴寒地盯着文种等人,“你们三个联合起来背叛本王?”

    文种皮笑肉不笑地道:“大王为政期间倒行逆施,不顾百姓艰难,执意出征,陷吴国百姓于水深火热之中,为了解救黎民百姓,也为了保住吴国的江山社稷,我与图将军几经商议,决定迎二公子回城主事,安定民心。”

    “一群乱臣贼子!”夫差恨恨说着,若目光可以杀人,文种早不知死了多少回。

    夫差勉力压下心头怒火,转头看向公子山,“你我是嫡亲兄弟,你当真要与他们一起背叛本王吗?”

    “嫡亲兄弟?哈哈哈!”公子山仿佛听到了这世间最好笑的事情,大笑不止,许久,他猛地一敛笑意,恨声道:“你将我贬去边陲的时候,有想过我们是嫡亲兄弟吗?你杀死旦儿的时候,有想过我们是嫡亲兄弟吗?”

    夫差一怔,疑惑地道:“旦儿?郑旦?”

    “不错!”公子山恨声道:“她是我这辈子最爱的女人,可你杀了她,你杀了她!”提及死于非命的郑旦,公子山就满心恨意,手紧紧握着剑柄,恨不能一剑杀了夫差。

    夫差也是又惊又怒,“你竟然与郑氏私通,你对得起本王吗?!”

    “是你辜负旦儿在先,你迎她入宫,却又不善待于她,令她痛苦不堪,你才是罪魁祸首!”公子山深吸一口气,咬牙切齿地道:“从你杀死旦儿的那一刻起,我就发誓,一定要为旦儿报仇,如今……终于让我找到了机会!”

    看着满心满眼都是恨意的公子山,夫差心中一痛,曾几何时,他们兄弟二人亲密无比,一起杀敌一起受罚,如今却成了不死不休的仇敌。

    他深吸一口气,道:“第一,我贬你去边陲,是因为你犯了错,理应受罚;第二,我并没有杀郑旦。”

    公子山岂会相信他的话,冷笑道:“人已经死了,你自是说什么都可以。”

    “我确实没有杀她,待回城之后,我保证一定查出真相,给你一个交待,但现在……”夫差沉声道:“你真要背弃血脉亲情,受这两个小人怂恿,与我为敌吗?父王若看到今年这一幕,不知会有多伤心。”

    听他提起阖闾,公子山身子一颤,攥着剑柄的手缓缓松开,文种在他耳边道:”二公子别被他影响,当初他驱您离京,杀害郑美人的时候,可从未念过血脉亲情。”

    “不错!”公子山颔首,仅余的亲情被他无情地压了下去,冷声道:“是你背弃王城与我在先,怨不得我!成王败寇,要怪就怪你不听相父的话,听信伯嚭这个小人的谗言,害人害己。”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