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二百二十八章 连线杂志报导
第一千二百二十八章 连线杂志报导 (第3/3页)
‘小布朗夫曼先生是坚定的所谓‘OSP担责派’,他对于目前互联网的版权环境表达了深切的不满,他认为绝不能让OSP商置身事外,既然侵权人享受了互联网服务的传播便利,那么就等于OSP为侵权行为提供了设备和服务,至少也要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而APLUS则引述了网景创始人马克安德森的观点,将OSP比喻成公路公司……’
“嗯?”宋亚看到这一愣,“原来吉姆克拉克你他妈也是个复读的二道贩子!”
他大骂吐槽。
‘APLUS认为OSP完全无理由承担任何侵权责任,就像公路公司不会为开车人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负责一样……’
‘同时APLUS严厉质疑了小布朗夫曼诉求的可操作性,他问道:那么自由呢?自由怎么说?’
‘他从一个法学院学生兼非裔米国人的视角,阐述了OSP担责派诉求和宪法第一修正案相悖之处,既然OSP无法冒着违宪的风险对用户做预先影响,那么负责就无从谈起,侵权事实造成的影响最多只能被事后补救……’
“我说过这个什么‘补救’吗?”
宋亚看向天花板回忆了下,好像没有,那天晚上喝多了但不代表下午的事他不记得,这么看应该是吉姆克拉克他们塞进来的私货了。
一提到补救,那就说明互联网业在数字千年法案的底线最多也不过把避风港条款,也就是得到著作权人举证通知后及时删除即可免责加进去就能满意……
甚至这可能也不是他们的真正底线,再退一步,将迪士尼想要的红旗原则,即如果侵权行为显而易见到像高高飘扬的红旗,OSP也有权、有责任在没有得到著作权人举证通知的情况下,主动进行删除操作。
当然互联网业的舆论纪律性是要讲的,目前正处于法案定稿的关键时期,所有圈内大佬的言论都咬死在完全免责这条线上。
漫天开价,落地还钱嘛,他们让宋亚这么说,他们自己也是这么说的,比如吉姆克拉克、马克安德森等网景大佬、AOL、YAHOO等公司高层言论都大差不差。
同理可证小布朗夫曼也不一定就真的在坚持修法让OSP担责,大家都懂得虚张声势的谈判技巧……很简单的推理。
呃,虽然小布朗夫曼的即兴battle实力已被自己亲身证明非常拉胯。
当然连线杂志不会写什么自己赢了,或者小布朗夫曼输得很难看的八卦文字,它只是先冷峻的阐述双方观点,然后由两位专栏作者就此发表严肃评论。
互联网喉舌媒体嘛,自然一水支持自己的立场。
不过一位音乐圈人士这类站边互联网业的言论被曝光,对自己还是有些点伤的,好在反正近期也不打算发专了,就和富三代硬顶着,看谁头铁。
“@##%!”
夏奇拉把女儿交给她妈妈,风风火火进来喷了一大串西语。
大意好像是快赶不上航班了?宋亚能听懂一些。
乖乖拿上连线杂志,准备带上飞机继续研究,“对了,小布朗夫曼在干嘛?”他问海登。
“他离开芝加哥后飞去了华盛顿,亲自督战数字千年法案的国会博弈。”
海登回答,“应该没时间针对我们,他没什么新动作。”
“M-FXXK的一个富三代比摩图拉还勤快……”
宋亚骂骂咧咧出发去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