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染血的次元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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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八章、染血的次元袋 (第1/3页)

    这次的角色面板除了装备系统之外,还自带一个快捷物品栏,里面装不了多少东西,也就三个格子而已。

    这三个格子里面,两个装着治疗药水,最后一个则是金币。

    把金币放在这里,谁也偷不走,最让潘龙放心。

    遗憾的是,他的金币还不够多,距离购买次元袋的小目标,还差着明显的一截。

    所以,当然就要多赚钱。

    “血腥的马车夫”这个名号,在贝尔苟斯特也变得响亮起来,几乎无人不知。

    原因自然是潘龙五天里面三次造访火焰之拳佣兵团的联络点,带去领赏的那一大堆人头,以及各种各样的战利品。

    第一次是十九个,第二次是十一个,第三次是九个。

    加起来一共三十九个强盗,其中三十六个只有人头,三个强盗首领则是完整的尸体。

    这些家伙给潘龙带来了两千五百金币(包括他们的武器装备折价),也让他的名声响彻了贝尔苟斯特。

    就算是专业的冒险小队,面对一伙强盗的时候,也未必肯定能赢。但潘龙不仅每一次都赢了,而且还将强盗们的人头给砍了下来,血淋淋地带了回来。

    这种斩首算账的做法并不符合当地人的习惯,他们更多是选择剥头皮。虽然过程其实比斩首更加血腥,但至少带回来的“战利品”要相对不那么凶残一点。

    起码体积小得多。

    可潘龙一点改变自己做法的意思都没有,作为北地人,他习惯的是斩首计功。

    北地人最向往的职业就是去金城防线当兵——正确地说,是当军官。而大夏军中计算功劳的最常用方法,就是斩首计功。

    不管你杀的是妖兽也好,是魔物也罢,或者是盗匪乃至于荒人,总之,只要是有脑袋的,尽量把脑袋砍下来,因为这是功劳的最好凭证。

    至于那些没有脑袋的劣质货色,遇到它们当然就算你倒霉,尽量找找能不能弄点证据吧。

    这不仅仅是北地人的习惯,也是整个大夏军方的习惯。看看玉门城城楼上悬挂的那一颗颗人头,就知道这习惯是多么的深入人心。

    潘龙并不打算改变自己的习惯,反正对于火焰之拳佣兵团的军团来说,只要能证明他杀了强盗,剥下头皮或者砍下人头,难道区别很大吗?

    至于贝尔苟斯特的人们会不会因此被吓一跳?又会不会因此让自己恶名远扬?潘龙觉得那都不算是问题。

    恶名也是名声,对冒险者来说,凶残同样是可靠的证明。只要平时任务做得妥当,没有不良记录,凶名卓著是好事。

    比方说,凭借他的赫赫凶名,以及马车上时不时出现的一堆人头和尸体,他跟贝尔苟斯特周围那些“原住民”们,相处得还真不错。

    和友善之臂周围不同,贝尔苟斯特周围的怪物相对比较少——火焰之拳佣兵团一直在清剿,那些比较邪恶的部落基本上都让他们给杀光了,剩下的都是愿意守规矩的,比方说一群住在附近一个湖泊北部,靠种田和渔猎为生的半食人魔;还有住在南边的一些以盗窃和打劫为生,但很少伤人的大地精……

    潘龙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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