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七章 儒以礼乱法
第二百八十七章 儒以礼乱法 (第3/3页)
报仇之事上,出奇的达成了一致。
而这个时候,端坐在龙椅上的赵桓却默不作声的看着朝中大臣,一言不发。
周三畏叹气,这事难就难在这里。
按照宋律,杀人者偿命,董承必须被判处死刑。
而且董承,还是为了商税改制犯得事,还是占了为父母报仇的大义之名,怎么看,其罪孽都是可以被饶恕的。
只要赵桓下一道谕旨就可以赦免其罪过,但是这道谕旨,迟迟请不下来。
“董承自己怎么说?”赵桓没有正面回到李纲的问题,而是问到了别处。
周三畏想了想说道:“怨塞身死,民之明分,结罪理狱,君之常理,何敢偷生以枉公法?”
【历史翻译机:母亲含冤而死,草民知之甚详,但是犯了罪,就该秉公处理,这事天下的最大的道理,哪里敢偷生以致使国法沦丧?】
赵桓端坐在龙椅上,看着朝臣,这就是大宋啊。他总觉得大宋在国法一途上,在开历史倒车。
“周少卿以为应当如何判决?”赵桓问道。
本来邢狱就是大理寺负责审理,提刑司负责侦查,现在这个判决应该是周三畏做主才对。
“按制度应当是董承死罪,罪不可恕。”周三畏说道,不过他紧接着说道:“但是臣以为其罪可恕!有大义之名。”
赵桓问道:“说说饶恕他的理由。”
“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
“若董承之母,不陷于公罪,秦伍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
“而董承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
“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注1】
赵桓摇头,这个周三畏和李纲一样,认为董承无罪,别说董承有罪了,还要大宋感谢他。
赵桓忽然想到了一句话,儒以礼乱法,侠以武犯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