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易

    第九十一章 易 (第2/3页)

人来麦城,就该尊奉麦城户律,可编立一社,按户、口授田。若有才干出仕,则依吏籍处置。”

    廖化微微颔首认同模样,另说:“我带来十匹练素,有劳孝先润笔。待我从益州回来,再登门道谢。”

    用材质最好的素绢作为文字载体,宁愿十匹换一匹成品,可见廖化重视态度。

    这也不算行贿,文化人之间的事情,算哪门子贿赂?

    这终究是有‘版权’概念的时代,谁都知道以田信的年龄不可能编写出《千字文》,肯定是授业的博士所编。

    可版权就在田信手里,你可以拿誊抄本学习,也可以在家里教授子侄,可你不能堂然皇之的讲学。

    田信誊抄的每一卷《千字文》,都是一种许可,允许对方作为讲学的教材。

    这是通行各方的规矩,关中、河北、中原、江东、巴蜀的世家、名士想要拿《千字文》做讲学教材,也要和田信进行交还。

    有一种交叉持有对方核心技术专利的意思,这才是世家维护根基、互利互存的手段所在。

    轰轰烈烈的古文经、今文经两大集团竞争,就如争夺5G通行标准一样,是两个技术专利壁垒集团发生的碰撞。

    如田信之前在军中教授文字进行启蒙,并未涉及各家的专利,没有触碰到那条线。

    再比如虞翻,家中五世研究《易》,祖上五代人在外为官时跟研究《易》的各家交流学习。

    传到虞翻手里时,《易》相关的注解版本几乎都在他手里。正因这些全面、详细的资料,虞翻才敢理直气壮指责荀爽的学术错误,连大儒郑玄都敢批评。

    你郑玄精通古经文、今经文,集各家学问大成于一身不假。

    可在《易》方面的解读、研究来说,虞翻自认比郑玄强。

    虞翻有自己骄傲的地方,可面对孙权的屠刀,虞翻也是很识时务的。

    他今年五十五岁,坐在田信面前,颇感世事无常。

    田信饮一口茶,说:“我与先生也算旧识,今江东诸人迁居麦城,能自食其力遵守法度,我自能约束吏士不使侵害。”

    虞翻拱手:“某听闻江东遣使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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