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下乡青年

    第三十章 下乡青年 (第2/3页)

实胜于雄辩,只要不是傻瓜谁都明白结局,谭春哥俩这是见到了成功它妈。

    万峰虎视眈眈地扫视了这些同学一眼,一句话没说就走了,他还要到大队院里去招呼那些换书的人,没功夫和这些家伙说评书。

    万峰转身离去,留下一群下巴掉了一地的学生。

    主角都走了,他们还在这里干什么,于是这一群家伙尾随着万峰也离开了树林,边走边召开讨论会。

    “谭胜和谭春哥俩绑一块也没打过这家伙,他是怎么做到的?”

    “不知道!这是无法想象的事儿。”

    “这回谭胜不用天天在班级里咋咋呼呼了。”

    谭胜之所以在班级里经常欺负这个欺负那个不就是仗着他有一个身高马大的哥哥吗,如果没有谭春谭胜在班级乃至学校里真的不算什么。

    “这家伙难道会武术?刘屯的张广普就会武术,我亲眼看见三四个人都近不了他的身,老厉害了。”

    万峰就在这些同学前方十几米远处,这些家伙说话的声音很大,万峰自然也就听到了张广普这个名字。

    张广普?

    想不到这个人现在竟然还在这里!

    当年张广普在将威大队和平山大队这一片可是非常有名的人。

    刘屯属于平山大队就和卧虎屯紧挨着。

    张广普本身是渤海市的下乡青年,当其余的知青都回城后唯独他单独留在这里,因为他娶了一个当地的女子。

    不过八一年他也回城了。

    他在这一带之所以有名因为两个原因,一个原因就是同学们嘴里说得会武术。

    其实张广普当年下乡前是渤海市摔跤队的运动员,他的武术严格来说是摔跤。

    当地的农民没见过市面就以为他会的是武术。

    张广普另一个有名的原因是他有一台熊猫牌的收音机,不是现在才有而是两年前他就有了。

    平时他手托这玩意在刘屯的大街上一走也是非常拉风的。

    尽管在八零年这玩意在城市里根本就不算什么,但是在农村这依然是个时髦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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