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三章 商业税
第三百六十三章 商业税 (第2/3页)
国君,您说要保护商人的财产,如此一来,举国之财富不久便会尽入商人之手,这大秦的商人,势必个个富可敌国,我大秦朝廷岂不反而不如一富商了?”
此话一些,众人也纷纷点头,然后望向了李阳。
“纪偕所言,不无道理,太傅如何看?”扶苏也是对此感到了担忧。
商人的财产,不可侵犯,加上商人那谋利之手段,显然一国之财富都将尽入商贾之手,届时一个大秦帝国,居然比不了一个富商,岂不成笑话了。
所以,对扶苏来说,这种结果可不是他能接受的。
然而,李阳却是摇头一笑:“纪尚书此言差矣!保护商人的财产所得,并非是说朝廷不向他们征税,只是这税不得滥征,赋税应当适度、合理。”
听到这话,扶苏略松了口气,于是问道:“依太傅之见,商人之税,应当征收几成?”
李阳道:“最多五成!”
扶苏点了点头。
虽然五成税,比以往少了两成,但是也还是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李阳道:“以往征税,是直接对商人家资进行造册登记,此种方法,太过直接,不免给商人造成一种沦为鱼肉之感,此乃下策。”
“依镇国君之见,商人之税,应当如何征收方为上策?”纪偕急忙问道。
李阳道:“依本君之见,商业之税,可为两种。一种直接在商品上征收,我们可称之为增值税;一种在商人收益上征收,我们可称之为所得税。”
“哦?增值税?所得税?”
众人皆感好奇,在商品上征收赋税,他们还是第一回听过,不由纷纷问道:“在商品上如何征收赋税?”
扶苏也道:“是啊,商品上也能收税?这税又由何人来交?”
李阳笑了笑:“商品上的增值税,自然是由每一个购买商品的消费者来承担,不过可由商品的生产者代收。”
接着,李阳就将后世天朝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一一详细的讲述了一番。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