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四章 意外收获
第三百五十四章 意外收获 (第2/3页)
人驾驶飞机方面,无人机领域没有太多的硬性规定,以腾飞厂的技术实力应该没问题,但有一点却让埃文斯和欧文非常头疼。
那就是在航电设备和发动机方面,欧洲的规定非常教条,那便是必须符合欧洲航空管理委员会安全资格审查的产品,才能准许使用,否则一概不得进入欧洲市场销售。
为此两人专门跑去联邦德国主管航空的政府机构质询,并聘请律师向欧共体提出法律解释,一番折腾后,欧洲航空安全委员会的给出的最后答复是:
介于无人机的特殊性,飞行器与航电可以准许使用适合无人飞行的零部件和成品,但航空发动机必须按照欧洲现行飞行安全标准规范执行。
用人话解释一遍就是,欧洲没有无人机的过往经验,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航电和飞行机本身可以放宽标准,随你怎么搞;但是航空发动机方面就必须有欧洲航空安全委员会颁发的适航证才能准许使用,不然免谈。
如此一来,就把腾飞厂准备安装在宙斯—3无人机上的,基于D—30燃起涡轮动力装置研制的D—30AT涡轮螺旋桨发动机就被排除在外。
因为D—30AT涡轮螺旋桨发动机想要随着宙斯—3无人机销往欧洲,就必须取得欧洲航空发动机适航证。
取得适航证过程简单也就罢了,问题是欧洲人办这事儿特别的喜欢鸡蛋里挑骨头,恨不得拿着电子显微镜找审查产品上面的病毒,然后说你的发动机病毒超标,有可能危害欧洲安全,顺势理所应当的把你的产品PASS掉。
没办法,毕竟适航证这东西抛去冠冕堂皇的安全理由外,也是欧、美升高航空市场准入门槛,打击欧美以外航空制造业的一个重要手段。
毕竟在当下的世界上,欧美依旧是全球最大的市场,同时也是最高端的市场,无论是富豪用的私人飞机还是民航的大型客机,亦或是军队使用的战斗机,每一架都价值不菲,一般的国家买个十几架就顶天了,反观欧美,普通的航空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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