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太精明未必是真聪明――囚徒困境

    1.太精明未必是真聪明――囚徒困境 (第2/3页)

假设我是其中的A嫌疑犯,当然希望自己“坦白从宽”,而B“抗拒从严”,可是多年的“社会经验”告诉我,B肯定也会这么想。退而求其次,只坐1年监禁也不错,前提是两个人都得沉默,但是那样做我将冒极大的风险(因为B可能会招供)。思来想去,决定自己还是招供,这样避开了10年牢狱,最多也就是坐5年,而对双方都有利的1年刑期就不作指望了。

    “两人同坐5年牢”的结果,就这样出现了。

    从旁观者的角度看,“囚徒困境”显然不是一个最佳的结果。然而,它竟然是符合西方经济学理论的。被誉为经济学圣人的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有句名言:“一个人通过追求自身利益,常常会比他实际上想做的那样能更有效地促进社会利益。”这究竟意味着什么呢?也就是说,在市场经济中,每一个人都从利己的目的出发而最终全社会将达到利他的效果。通俗点说,就是“人人都为好,社会就会变更好”。但是上面的“囚徒困境”却对斯密提出力挑战:对两个嫌疑犯来说,在斯密精神的指导下完全为了自己好,结果却是大家都不好。

    最有利的1年监禁没有出现,两个囚徒损人而不利己,一个悖论就此出现了。

    实际上,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这个悖论动摇了西方经济学的基础。我们已经知道,在“囚徒困境”中,如果两个嫌疑犯相互“串供”,这个名词在经济学上要文雅一些,称之为“合作”,就能达成最好的结果;或者换个角度,当他们首先替对方着想时,也能获得最短时间的监禁。这时,问题就变得深刻了:每个人的利己行为,导致的最终结局却是对所有人都不利,只有合作,才能使得大家获得最多的利益,形成“双赢局面”。

    话说回来,这个结论又何尝不直指人性的本质呢?如果将“囚徒困境”运用到真实的生活中来,我们会看到在社会、经济、政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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