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涉外事件

    第37章 涉外事件 (第2/3页)

    朝廷因此事是涉外事件,要求袁世凯尽快破案并严惩凶手。

    同时要求袁世凯派部弹压阻止德国人修筑铁路的高密民众,防止德国找借口生事。

    英国公使窦纳乐得知卜克斯死讯,立刻向总理衙门递交了照会。

    要求必须采取切实措施,确保传教士的安全。同时指定上海副领事甘伯乐带两个教士到济南,监督对杀人凶手的审判。

    过了几天,杀害卜克斯的人犯解到。袁世凯令按察使胡景桂和济南知府卢昌诒审理,他自己也亲自审讯了几次。

    甘伯乐到来后,态度强硬、目空一切,提出四条处理意见:第一、将凶手从严治罪,巡抚会同观审,领事监刑。第二、将泰安知府和平阴肥城两知县革职,永不叙用。第三、照教会绘制的图纸,在行凶的地方为卜克斯建立教堂,由教士选择地方,官府拨款,并由民众集资立碑。第四、恭录上年十二月初四日著迅,将疏防的各官行参处的谕旨及办案情形,由巡抚出告示晓谕,不得再发生此类事件。

    袁世凯没有像某些清廷官员那样唯唯诺诺,表现得有理有节、不卑不亢。据理力争,立即将巡抚会同观审,和将泰安府和二知县革职、永不叙用两条驳回。虽然同意在行凶的地方建立教堂,集资建碑,但地方不能过大,投资不能超过一万两。完全答应的只有第四条。

    在对犯人协商量刑时,甘伯乐要求此为恶性杀人事件,主犯和从犯应一律斩首。

    袁世凯怕激起民变,只同意将两个首犯斩首。而后又驳回了甘伯乐其它无理要求。

    甘伯乐因理亏词穷,只能泱泱而去。

    这个时候的清廷对义和拳的态度暧昧,分歧也很大。

    当得知袁世凯坚决与义和拳为敌后,有人提议清**不能让袁世凯轻易出兵清剿,有人甚至提出把袁世凯换下来。

    清廷也不同意采取简单的高压政策,发出廷寄告诫袁世凯:遇有民教之案,持平办理,化大为小,化有为无,不可徒持兵力,转致民心惶恐。

    三天后又下达一道措辞相当严厉的电旨:“拳民聚众滋事,自无寛纵酿祸之理。唯目前办法,总以弹压,解散为第一要义。如果寻击官兵,始终抗拒,不得已而是以兵威,亦应详查案情,分别办理,不可一意剿击,致令挺而走险,激成大祸。

    “着袁世凯相机设法,慎之又慎,严厉古灿升、马金叙等随机因应,各了各案,毋轻听谣传,任令营员贪功喜事,稍涉操切。倘办理不善以致腹地骚动,惟袁世凯是问。”

    袁世凯看完这些后,认为朝廷只是担心对义和拳的镇压,会激起更大的动乱。这些提醒和训戒,没有改变他对义和拳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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