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 袁世凯发表《宣布帝制案始末》

    第212章 袁世凯发表《宣布帝制案始末》 (第2/3页)

家银行纸币,有暂行停止兑现及禁止提取银行现款之法,以资维持,俾现款可以保存,各业咸资周转。法良利溥,自宜仿照办理。应由财政、交通两部,转饬中国、交通两银行,自奉令之日起,所有该两行已发行之纸币,及应付款项,暂时一律不准兑现付现。一俟大局定后,即行颁布院令,定期兑付。

    “所存之准备现款,应责成该两行一律封存。至各省地方应由各将军、都统、巡按使,凡有该两行分设机关,地方官务即酌派军警,监视该两行,不准私自违今兑现付现。并严行弹压禁止滋扰。如有官商军民人等,不收该两行纸币,或授受者自行低减折扣等情,应随时严行究办。依照《国币条例施行细则》第九条办理,一面与商会及该两行接洽,务期同心努力,一致进行。并饬该两行将所有已发行兑换券种类额数,克日详晰列表,呈报财政部,以防滥发。仰各切实遵行。此令!”

    这个命令到上海后,上海中国银行经理宋汉章精明练达顾全大局,立即邀约股东开会商讨应付办法,决定五点:

    (一)上海中国银行,由股东联合会举定监察员二人,到行监察,合行事务,悉归股东联合会主持。以后政.府不得提用款项,一切悉照普通银行营业办事。(二)本行所有财产负债,已移交外国律师代表股东管理一切,并随时有查帐之权。(三)上海分行钞票,将准备金备足,移交外国律师保管。随时兑现,不得停付,即中央有令他处停止兑现,惟上海仍照常办理。(四)所有存款,均到期立兑。(五)将来如商家有损失,悉归股东联合会负责向南北政.府交涉,归正式政.府承认。

    由于上海中国银行的这一举措,使得上海商场稳定,毫无惊扰,各省中国银行多有效法。

    做什么事情,单单就事论事而谈是非是不行的,重要的在于符合当地当时的实际情况,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

    中、交两行停兑后,外人多归罪于梁士诒,认为是梁恐怕交通银行周转不灵,乃出此策。又有谣言传出袁世凯想外逃,欲将中、交两行现款偷运到国外。

    总之,这确是下下策。因为这样一来,民心更散,袁世凯个人和他的政.府信用完全破产。

    面对江河日下的政局,袁世凯知道帝制是不能再想了,他觉得自己要维持总统的地位,必须和帝制切割。

    经过一番筹划后,于五月二十九日,袁世凯发表《宣布帝制案始末》。

    这是一篇“大”文章,把变更国体责任诿诸各省,把自己说成是一个维持共和的人物,是一个容易受骗的老实人。最后袁且威胁说要把各省区军民长官要求改变国体和先后推戴、请早登大位的文电公布,想以此把这些人牢牢绑架在自己的战车上。

    这是袁世凯死前最后一个、也是最重要的一个文告,全文如下:

    “大总统告令:据海军总长刘冠雄巡洋回京面称,帝制议案撤销后,群言淆乱,谣诼繁兴,好事者借端煽惑,庞杂支离,请将关于帝制议案始末,明白宣布,以释群疑等语。本大总统前于本年三月二十一日特发明令,将上年十二月十一日承认帝位之案,即行撤销,并以菲躬薄德诚不足以感人,明不足以烛物,引咎自责,不欲多言。乃近来反对之徒,往往造言离奇,全昧事实,在污蔑一人名誉颠倒是非之害小,而鼓动全国风潮,妨害安宁之害大,不得不将事实始末,明白叙述,宣布全国,以息谣煽,而维治安:

    “查上年各省区公民及满、蒙、回、蒙公民王公等,先后赶参政院代行立法院请愿改革国体,以本大总统之权限,虽不当向国民及立法院有所主张表示,然于维持共和国体,实是当尽之职分;是以特派政事堂右丞杨士琦代莅立法院宣言,以为改革国体,不合事宜,至国民请愿,不外巩固国基,振兴国势,民国宪法,正在起草,衡量国情,详晰讨论,当有适用之良规,是本大总统于国民之请愿,实欲纳诸宪法范围以内。

    “制定宪法程序,既根于民国《约法》,则国体自在维持之中。旋经立法院据各省区公民及满、蒙、回、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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