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5章 黎元洪的新内阁

    第385章 黎元洪的新内阁 (第2/3页)

诵芬室主人,武进人,世居区境内青果巷。董康于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中举人,次年成进士,授刑部主事、郎中,大理寺推丞,主陕西刑狱。光绪二十八年母病返里,服丧期满后,曾与人编修《宪法大纲》,由清廷颁布试行。辛亥革命后,赴日留学,民国三年(1914年)回国,历任北洋政.府大理院院长、法制编纂馆馆长、司法总长、财政总长等职。

    此人铁面无情,在审查大参案时,曾被吴佩孚誉为“包公再世”。

    高恩洪(1875年—1943年),字定安,亦作定庵。蓬莱县(今烟台蓬莱市)上口高家村人。

    高恩洪出身农民,先后就读于上海电气测量学校、英国剑桥大学,曾任清廷驻英使馆翻译。回国后,历任参赞、西藏通商交涉事宜督办、东三省军政事宜督办、交通部秘书等职。民国后,高恩洪先后任汉口及成都电报局局长、湖北军政监督、川藏电政监督、驻上海全国电料管理局监督、交通部顾问、北京政.府交通总长、教育总长等职。

    一九二四年,任胶澳商埠督办。他倡办青岛大学,并出任私立青岛大学首任校长。二次直奉战争后,高恩洪退出政界,于烟台经营“烟潍路自动车公司”,任总经理。

    一九二六年,迁居上海继续兴办实业,为汽车公路公司负责人。病逝于北平。

    高恩洪在交通总长任内,时间虽短,却很有一些作为。

    一上任,便做了两件让人称道的事情。一件是废止各铁路货捐,一件是取消各报馆的津贴。胡适对此举评价甚高,专门发表新闻评论,予以称赞,又郑重其事地将此事记入日记。他日记中记有:“高氏是一个很肯做事的人,此次任劳任怨,大刀阔斧地干去,很有可佩服的地方。他这一次裁去北京报馆的津贴,每月十二万五千元———可以办两个北京大学了!故各报攻击他甚力。今天阁议通过废除铁路的货捐,也是一件很难得的快事。”

    包惠僧在个人回忆录中曾记载李大钊亲口对他讲的一番话:“高定庵(高恩洪)这个人是学科学的,还有书生本色,没有时下的政客气息。他痛恨交通系的贪赃枉法,想把交通部所属的各个部门严格地整顿一下。因为没有适当的助手,他要我在北大找几个有为青年给他帮忙。”

    北京的惯例,每年十月十日,照例要发表一批晋级授勋的命令,黎元洪自不能例外。民国十一年十月十日的命令是:

    吴佩孚、齐燮元晋授陆军上将。

    吴景濂、荫昌、李烈钧晋授勋一位。

    吴佩孚、顾维钧、高凌霨、高恩洪、岑春煊、唐继尧晋授一等大绶宝光嘉禾章。

    张怀芝、阎锡山、李厚基、卢永祥、杨增新均给九狮军刀一柄。

    王士珍、程潜、孔庚给以一等文虎章。

    孙烈臣、谭延闿、赵恒惕、谭浩明、熊克武晋授勋二位。

    袁祖铭授以四勋位。

    于右任授为任威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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