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5章 当上了教育总长

    第425章 当上了教育总长 (第2/3页)

写文章的这个叫胡玉缙的作者是清末学部的部员,蔡元培也邀请他到教育部工作。

    蔡元培用人的另一个原则是“为事择人,不设冗员”。诺大的一个教育部,连誊写杂务在内只三十余人,不足其他部门的三分之一。

    万事开头难,开头的事情也特别繁杂,如摸底各地的教育状况,有多少各级各类的学校,使用的教材情况。当时,教育部的各位同仁工作都特别紧张,有人说,“其工作气氛颇似书局之编译所,而绝少官衙习气”。

    当时,部内除总长和次长外,统称筹备员,无官职和等级之分。每人每月薪俸,均为几十元,次长和总长也不例外,酷似黎元洪领导下的首义之后的湖北军政府。

    中国古代至晚清,中式的传统教育主要发展出了以下几种形式:

    (一)府学和县学。它们是为开科取士而设立的,是地方性的官学,属于教育、研究和行政的统一体,对于一个地方的教育发展起着指导作用。府学与县学由官府任命教授人员,教学内容专攻儒学。学生主要由学校供给膳食。

    (二)书院。它是中国古代特有的教育组织形式,始于唐末五代,至宋代有较大的发展。它的教育目的、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和组织管理都有许多不同于府、县学的特点。学习方法以个人钻研为主,学习内容以经学为主,兼学古文、制艺,发展至后期,又兼学历史、舆地、说文、算术、金石。书院经费大都由创建者捐助,少数官办。书院与地方官学相比,规章制度、课程设置较周详,注重精研古学,经费来源主要依靠学田供给。书院掌教人选,大都是素孚众望的学者。

    (三)社学和义学。它是元代发展起来的封建社会初等教育单位。至正九年(1349),达鲁花赤八不沙建立社学一百三十余所。元代社学基本上为官办,明洪武八年(1375)诏府、州、县每五十家立社学一所。

    (四)私塾和家塾。它们是历史悠久、设置普遍的初等教育单位,它在中国至1949年后才消亡。陈登原《国史旧闻》卷四十八举自晋至两宋的事例说明:“其一,弟子从师,是为私塾;其二,师从弟子,此则当为家塾。”

    私塾大抵有四种类型:一是以官款或地方公款设立,收教贫寒子弟;二是由义庄或宗祠设立,专教一姓子弟;三是有一家或数家设塾,延师教其子弟;四是塾师自行设馆,招收附近学生。

    它的教学内容从识字开始,主要教材是《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幼学琼林》《千家诗》,以及《四书》《五经》《古文观止》等,目的是学习八股文,为科举考试做准备。

    虽然中国的传统学校有如上的种种形式,但总的来说,中国传统的教育向来是以私人教育为主流的。自孔子开创此传统,因此他被尊称为“至圣先师”,中国的教育,主要都靠民间私人教育。

    县学、府学、太学,有时兴盛,有时衰微,而且名额有限,所以大部分文人不是官学培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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