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6章 保护进步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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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66章 保护进步人士 (第1/3页)

    在谈到蔡元培与蒋介石集团的关系时,有人把1928年8月17日蔡元培辞职一事,描述为关键性“转折”:说蔡元培从此出都门而定居沪上,极少来南京,进而与最高当局决裂,成为“反蒋派”代表人物云云。

    其实,实际情况要复杂的多。

    就在蔡元培宣布辞职的同一天,由他提名为清华大学校长的罗家伦获得国民政府的正式任命。这应该不是巧合。

    关于蔡的辞职,上海各报纷纷揣测原因,《时事新报》称:“据知其底细者言,蔡氏辞职实有二因:一系职务纷繁,劳苦太甚;一系趁五次会后,政府改组将有变更,可以及时引退。至有谓蔡因反对大学区制而辞职者,并非事实。”

    此一报道,显然意在平息和淡化外间对此事的关注。

    约半个月后,蒋介石在上海西摩路宋宅宴请留沪各中央委员,蔡元培与胡汉民、戴季陶、李石曾、李宗仁、宋子文等八人出席。席间议及中.央政.治.会.议改组、五院院长人选等事项。就是在此前后,蔡元培被内定为五院之一的监察院院长。

    9月11日,蔡元培致函胡汉民、蒋介石、谭延闓,申明:“监察院院长决不担任,大学院院长决不复职”,同时又郑重表示:“此后愿以中央监察委员资格尽力于党务,以政.治.会.议委员之资格尽力于政务(弟曾辞政.治.会.议委员,然近经谭先生及孔庸之先生转示会中同人意见,弟遵,当取消辞意),以中央研究院院长之资格尽力于教育学术。余生几何,能力有限!果能如此尽力,自问以告无罪。若再苛求,必多贻误。自知甚明,决难迁就。沥诚奉恳,务请玉成。”

    关于大学院院长,是南京国民政府那个时期的教育行政首长。1927年7月南京国民政府公布《中华民国大学院组织法》,规定中国民国大学院为全国最高学术教育机关,承国民政府之命管理全国学术及教育行政事宜,不隶属于国民政府;设大学院院长一人,综理全院事务,兼任大学院大学委员会委员长,并为国民政府委员。

    首任大学院院长即是蔡元培。

    对于蔡元培请辞大学院长,国民党高层曾指派宋子文、孔祥熙等“躬亲赴沪,恳切挽留”。蔡仍坚辞,并“荐贤自代”,起初传闻蔡推荐的人选是易培基(属李石曾的中法系),而后来接替蔡氏职务的则是蒋梦麟。至于监察院长一职,蔡推却不过,只得应允暂居名义,具体院务由副院长陈果夫署理,此种状况延续近一年之久方告结束。

    9月下旬,蔡元培与李石曾等同车由沪到宁,同寓张静江宅邸,蔡曾往“总司令部看蒋先生,其时胡展堂等亦在座”。其后,蔡元培由宁返沪,以私人资格力劝同样提出“辞去本兼各职”的于佑任“勿即辞职”。此后,蔡元培来往于沪宁之间,从事政务,其行踪载于当时“京沪各报报端”。

    1929年间,蔡元培的国务活动也颇为频繁,他与蒋介石等高层人士的相互往来也时有所见。大体说来,至1930年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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