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我属金!
第三十一章 我属金! (第3/3页)
或者是一些刚出生的小娃娃,已经上了岁数的老头子……
“你给我一条路径吧,我不知道应该选什么。”南门白逍也不知道自己该选什么路径,他现在的职业主要是学生,毕业之后可以当医生,最后惦记的是娱乐圈的一个一流大明星。
他能走的路径很多,未来选择的方向也很多。
他可以继续完成他的学业,然后慢慢攻读硕士博士,最后成为学业顶尖之人。
也可以毕业后成为一名医生,在医院里助人为乐,积德行善,成为一名刘芳百世的好医生。
当然也可以成为一名娱乐圈的中流砥柱,他外貌潇洒,气势非凡,为了成为一名世界新的明星大亨也是不错的选择。
“我认为你可以自动选择一个,你身体里含有的属性,当然,你的职业也是可以的。”
“我?的属性?我有什么属性!”南门白逍好像一无所知。
“你身上最大的属性就是金…”系统问道。
“为什么这样说,我好像没有什么金子啊?脖子上挂的,头上带的,身上穿的,好像没有一件是金制品。”南门白逍有些不懂。
“你难道忘记了,你小时候给家里人带来过多少次的惊讶,刚出生那年,你从你妈妈的肚子里出来,别人带了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而你手上握着一枚至少三斤重的金子…在你三岁的时候,你和一个小朋友在一个沙丘里玩,一不小心就挖到了一个金矿”
“你有五岁那年,你还记不记得,你的爸爸将你的名字有李白改成了南门白逍!之后便不再有其他金属类的事情!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这我好像记得一些,你好像也说漏了一些,我记得,我七岁那年,遇到了好多好多的金子,晚上做梦都可以做到金子,然后早上一爬起来手上都会握着金子!但是我的运气将来不好,经常会因为手上的金子而遭到别人的仇恨和打击。”南门白逍小时候就很经常倒霉,但是倒霉的同时,金子也伴随着他的长大。
如果说别人的小时候的玩伴是隔壁家的叔叔的儿子,那么他小时候的玩伴是随着天命而来的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