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李玉峰
第十七章 李玉峰 (第1/3页)
于郝道:“不知您和令爱名字,在下也好回去结实一番。”
为首之人爽朗的笑道:“我叫李玉峰,至于我的孩子在烟火门表现平平,说出来估计你也不知道是谁,就不说了。”
于郝还想再说些什么,却见李玉峰摆了摆手道:“这个话题到此为止吧,我是负责驻守此地的小队队长,去年才被派到这里,听闻有些骚动便来查看。听百姓们说,你身后那孩子之前从小巷里慌忙逃出,我想问问,他是否知道些什么。”
于郝迟疑了两秒,他在考虑要不要实话实说,如果实说很可能会影响到有关络腮胡的任务。
江湖上散布的各类任务由任务堂的人筛选后按照天地玄黄来分级,一般来说十岁到十四岁之间的弟子只能接去黄级的任务,而击杀络腮胡的任务是地级的。
这络腮胡本是仁间门的弟子,原名苟无仁,仁间门有一个很特别的规矩,入门之人必须改以任为姓,以此来表明自己生是仁间门的人,死是仁间门的鬼,以普度苍生为己任。
可这苟无仁想加入仁间门,却又不想舍弃苟姓,所以就将这苟字融入名中,自称任庭苟。
要说任庭苟虽然不是什么好人,却还没到食生肉的程度,直到某一次,他出任务的时候被人用他的名字嘲讽,说他这人还真挺狗,他一气之下将其活活咬死,从那以后竟染上食生肉的恶习。
在瞒着任间门的高层同时,私下将任务过程中的敌人生食了下去,这是违背任间门的宗旨,甚至是违背人性的,终于某一天被同门发现了。
这同门之人和任庭苟关系甚好,不忍心看他被逐出师门,甚至被处死,所以他要任庭苟保证以后不食人肉,他也就不告发他。
任庭苟也很在乎这段友谊,从此便不再吃生食人肉。
可后来,二人竟因为一个女人闹翻,那人扬言要去掌门那告发任庭苟吃人肉的过往,眼看自己的秘密隐藏不住了,他情急之下竟然将朋友活活咬死。
这就像是毒瘾,一但你戒掉之后再染上,便再也戒不掉了。
任庭苟失魂落魄的坐在朋友的尸体旁,他将朋友的尸体埋葬后,深深的鞠了一躬。
让二人争锋吃醋的女子在其朋友莫名失踪后,也曾寻找过一段时间,寻找无果,便选择了和任庭苟在一起。
任庭苟心中明镜,他知道自己只是他朋友的替代品,但他不介意,也会再次遵守和朋友的约定不食人肉,可生肉的诱惑渐渐让他快要迷失自己了,他已经到了见人就想吃的地步了,权衡之下,他便打起了动物的主意,这一吃便是十余年。
这十余年,任庭苟凭着一门不知从何学来的刀枪不入之功闯出了名堂。后来仁间门掌门想让他交出神功,任庭苟却并不想交。掌门大度人善,没有强迫仁庭苟交出。而后者吃软不吃硬,掌门柔情的一面触动了任庭苟,反而打动了他,促使他交出神功。
越是强大的武功修炼起来就越是困难,后听传闻说,仁间门内竟无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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