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益州是个蛮夷地
第七章 益州是个蛮夷地 (第2/3页)
王霸接着说道:“他刘隽吃人不吐骨头;你以为郡守,任大脑袋就吃素?
他是斗不过刺史,得等刺史大人、和他门下大大小小的狗子,吃饱了,他任大脑袋,才敢钻出来叼肉渣渣罢了
……肉渣渣没骨头,所以他任大脑袋吃肉,还是不吐骨头。”
文呈沉默不语。
……
汉末此时,还是刺史督州郡制度,刺史秩六百石,位低权重。
等到刘璋他爹刘焉,想给自己寻一处安身立命的山洞躲起来……不是,是在望气者、侍中董扶的撺掇下,打算割据一方,于是上书“痈疽决溃,为国生梗,废史立牧”。
灵帝与刘焉商商量量、愉快的就给自己的刘家江山,使劲儿的预挖了一个埋葬的坑。
量身定制、汉室专用。
……
刺史虽秩六百石,却是代表着朝廷监管州郡,有事没事,就往后台大老板那边打小报告。
郡守秩两千石,治理地方;在刺史面前,地位不会比孙子好多少。经常挨了打,还不给饴糖吃。
……
如果是吃鸡刺史……不是,是“持节”刺史,那就能吓死人了……像孔小二这种千石县令,说上午砍了,绝不会拖到下午才挨刀。
但是孔二楞子比较特殊。
朝廷数百个县令、县长里面就这么一个特例。
……
孔小二比曾任顿丘令的、曹大人妻控,脖子都更加硬……最终脖子粗的,被脖子细的剁了,孔小二还是死在曹操的手里。
粗脖子,的确是一种病。
刘隽想来是不乐意剁孔小二的,风险太大了。
平头哥一样存在的孔小二,皮厚肉糙,其皮肉自带三分腥臭,能对他下死口的,历史上毕竟只有后来的曹丞相,独此一家别无分号。
……
如今嗜酒如命的平头哥,安安静静的呆在汉安县里,做个美男子,挺好,谁也别找谁的茬儿。
过日子的真谛,是相安无事的……各自存私房钱。
……
王霸看了一眼蒙蒙发白的天色“加把劲儿!还有近三十里路要赶咧!”
众人依言埋头赶路。
文呈久久不言。许久方才开口道:“王大哥,东山乡上下,为何不早去雷公嘴收取税赋?”
“他倒是敢!”王霸哂笑一声:“黎矮子不过是,偶与顾老货一些分润,权当打发乞儿。
黎矮子那边一不是编户齐民;二又不是他黎矮子一个人说了算。想拿铜钱就拿铜钱、想送金饼就送金饼?
即便是收到了税赋,还不是递解到县、郡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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