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天才的进步

    第三十四章 天才的进步 (第2/3页)

  自己以前有过杀死受伤的嗜血坦克的经历,所以比他们冷静很多。

    高淳:“你体会到差别了么?”

    项阳:“我觉得有一点诡异,但没想通为什么,是因为武器的不同?”

    高淳笑了:“胡扯,手斧尾刺可以刺,鬼斩刀就不能捅么,你为什么要用砍的。”

    “呃……”项阳愣了一下恍然大悟,对啊,一刀捅穿红眼羚羊的脖颈皮肤,刀口将它颈椎割开,它肯定必死无疑。

    高淳这才带着项阳观察红眼羚羊的伤势。

    “一般,如果选择了凶兽的大要害,想要一击必杀,就必须提高杀伤力。”

    “捅的穿透力,比劈砍强太多了。”

    “而如果是要破坏凶兽的攻击性,比如让它失去角或者失去蹄爪,才用砍这种方法。”

    高淳指着伤口:“你第一刀,如果换成捅,这头红眼羚羊就已经死了。”

    想明白这一点,项阳恍然大悟:“明白了,再来一头,一击必杀!”

    “想得美。”高淳:“用两千KG的力量,三十米每秒的速度,冲进去,把这一群红眼羚羊都杀了。”

    “如果超过力量限度,或者速度超标,就算失败。”

    “记住了,被攻击到的话,你会受重伤甚至死亡的。”

    项阳擦拭了一下刀:“好。”

    说着就准备去。

    高淳拉住项阳:“杀了凶兽不取材料?”

    项阳愣了一下:“取哪些部位?”

    高淳指了指:“红眼羚羊的主要材料有三部分,一部分是最不值钱的血肉,只有个大饭店餐饮连锁组织的队伍才会血肉一起运走。”

    “第二部分是毛皮,一张红眼羚羊的完整皮毛大概价值两万多块,不过我们训练时间很长,而且又不是初等武者,对着没兴趣。”

    “第三就是它的双角,而双角的顶端是精华,红眼羚羊的双角尖可以和镍钢合成红文钢,双角精华大概价值十万左右,又不怎么占地方,你把双角的尖取下来吧。”

    项阳砍下了双角尖,然后才走向了羚羊群方向。

    王虎举起狙击枪:“高教授,项阳这么个新人,你让他对付兽群?”

    “这可不是一加一加一,这可是兽群啊。”

    高淳小声:“他的身体强度,配合C级防护服,就算中等兽兵红眼羚羊首领撞他一下,都不会受重伤。”

    王虎:“天赋这么好么?”

    “人比人气死人,我们两兄弟三十岁才成为武者,现在三十五了,身体还不如他呢。”

    王南:“废话,请高教授这个级别的高手压阵,那得多大成本啊,培养一个普通武者用得着么?”

    库特斯:“项阳可是荒殿精英。”

    在库特斯心目中,项阳应该是荒殿选中的武者,他完全没想到他眼中那种高高在上的精英,只不过是外门弟子。

    还有外门精英,内门精英,B级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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