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二章、大局已定

    第一百八十二章、大局已定 (第2/3页)

充,弘治十三年颁发,刘健、李东阳、谢迁都曾参与条例制定。

    但无论是《大明律》,又或者《问刑条例》,都是必不可少的存在。

    兼《大明律》乃是由开国太祖朱元璋拟定,哪怕很多不适用了,但这是基本法度,也没人有胆子敢说废弃。

    至于《问刑条例》,更是大明王朝州府县官吏机构,对刑事判罚的第一依据!

    这里可以得出结论,一是儒家君子们是不屑于,又或者不愿意制定,以及修改法律;二是《明大诰》……建文帝一直到弘治十三年,一共多长时间?

    一百年左右!

    大明于一百年时间之内,一部分官员依据《明大诰》进行判罚;至于另外一部分,几乎可以说是自由心证!

    说白一点,就是官老爷说了算!

    官老爷说什么,就是什么!

    官老爷就是权威!

    这种情况之下,朝廷愈发丧失对地方的控制,错案、冤案、假案越来越多,终于让醇厚君子弘治皇帝忍不了,才有了《问刑条例》!

    以正德小皇帝想来,若是没有弘治皇帝知晓了太多冤假错案,又或者朝廷诸公想要借着制定刑法,来完成进一步的掌控,是绝对不可能诞生新刑法的!

    就以谢迁为例,正德小皇帝为何一定要挑他去着经解义,只是由于谢迁学识高?

    当然不是!

    是他实在受不了本应严肃的政治,被一群人弄成了浪漫的闹剧!

    用最简单的话说,就是儒家一群渣渣,一百年都不愿意修改律法,也不愿意制定律法,甚至废除了不少,王鏊现在一个提议就要弄大几款法律,是不是找抽!

    说你不是法家余孽,谁特么愿意相信!

    但王鏊也无所谓!

    至董仲舒玩了天人感应,汉武帝独尊儒术以来,法家干得最溜的事情是什么?

    是融入儒家,玩儒皮法骨!

    这就是劳资打不过你,劳资就变成你一伙的,让你们分辨不出来!

    王鏊更知道另外一件事,相较于他自己,小皇帝才是真正的法家思维,恨不得把能立法的,统统立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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