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收服赵云

    第三十一章 收服赵云 (第3/3页)

经死了,他也就没什么顾忌的了。

    至于曹敏和李葵,曹敏是曹操的女儿,再怎么样曹操也不会伤害她们。

    而自己这个身主的大哥,自己从没见过他,连家在哪都不知道,和他也没有亲情的感觉。曹操也不可能会杀他们,因为他们对李斜来说并不重要,而且当时兄弟分佐两主的太多了。

    既然要自立为主,争霸天下,那就必须要有谋臣武将。

    自己能战,现在又有高顺赵云辅佐,要是再有谋士相佐,然后拉起自己的一部兵马,慢慢地去占地盘,慢慢地发展壮大。

    李斜选择去冀州投袁绍,也是有一个目的,想要把沮授和田丰挖到自己身边。

    沮授和田丰只要能有一个,也就算是达成目标。

    李斜在山上休息了十几天,他让赵云又在附近山头拉来了五百多山贼。

    这些山贼基本上都是农民,现在跟他们说当兵征战,不但能吃饱肚子,还有机会立功封侯,同时还能让其他百姓也过上好日子。

    他们听了之后,纷纷表示愿意追随。

    这样李斜就有了八百多人,还有一百多匹马,这些马都是平时抢来还没来得及卖掉的。

    他组建了一支百人的骑兵队,由赵云统领。其他人为步卒,由高顺统领。

    李斜也不指望这些人能有什么战斗力,现在只是用来充人数而已。

    他颁布了四条军律:

    一、违抗军令者,斩。

    二、临阵退后者,斩。

    三、杀害百姓者,斩。

    四、抢夺百姓者,杖一百。

    他不想弄出太多军律,有这四条就已经足够。

    能够遵守这四条军律,那就是一支勇者仁者之兵。

    他先晓谕部众,若觉得自己不能遵守军律的,现在可以离开,否则如果违反军律,则必按军律处置。

    前三条很多人都觉得没问题,只是这第四条,有些人心里吃不准,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克制住。

    这也是李斜规定杖一百的原因,如果不乱杀人,只是抢夺财物的话,有时候还是情有可原的。

    不过只要让他们都有饭吃饱,他们也就不会去抢夺百姓。

    三月十八日,李斜带着高顺和赵云,领着八百多兵众,来到邺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