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先斩后奏

    第67章先斩后奏 (第3/3页)

高马大,雄壮威猛。《汉书》记载,“厉王有材力,力扛鼎”,这厉王,就指刘长。刘长确实长得雄壮威猛,但不是健健康康地生长,而是愤恨塞胸、怒气勃勃地生长,以致性格乖戾暴躁。

    长在宫廷的刘长自然天天见到审食其和吕雉的暧昧交往,日日见到审食其那张惹人切齿生恨的马脸。刘长认为,他母亲之死,全因审食其不肯在吕雉耳畔美言劝谏,将一腔怨恨倾倒在审食其身上。仇人相视,分外眼红。刘长年幼,他稚嫩的胸腔容不住仇恨,但又不能斩杀审食其以泄恨。

    刘邦杀了英布后,封刘长为淮南王。吕氏家族掌权期间,刘长命悬人手,没机会报仇。刘恒称帝后,刘长认为他是刘恒最亲的人,因此骄纵之气日升,变得目空一切,不可一世。

    刘恒仁爱,他怜惜刘长身世之惨,遭遇之悲,因此对刘长非常宠爱。刘长犯错,不守国家法令,刘恒视而不见,于是刘长越发骄横。

    袁盎曾规劝刘恒对刘长严加管教,但刘恒不听。

    公元前177年,即文帝三年,刘长进长安朝拜。刘恒带领刘长去打猎,让刘长同坐帝辇。刘长近亲情,讲血缘,开口闭口都称刘恒为“大哥哥”,同刘恒关系极近,连同薄姬在内,人人都对他三分敬畏,七分忌惮。

    打猎回来,刘长径直去审食其府。审食其急忙出迎,刘长一不说话,二不问罪,掏出袖子里的金椎,一椎就刺死审食其。刘邦进入关中时,曾与民誓约:“杀人者,死”,因此刘长命随同捆绑自己,前去向刘恒请罪伏诛。面对袒胸露背的刘长,刘恒心下恻然,不知如何是好。

    刘长说,他杀审食其的理由有三条:第一,他母亲因张敖之事被捕入狱,作为吕雉的宠臣,审食其没有极力善言相劝,致使他母亲屈死狱中,审食其犯不谏之罪;第二,刘邦的宠妾爱子,刘如意母子身遭摧残,无辜被杀,审食其不谏,坐视不理,又犯不谏之罪;第三,吕雉擅权,吕氏作威作福,危及刘氏,审食其不谏,又犯不谏之罪。作为宠臣,在吕雉擅权期间,审食其不仅犯不谏之罪,还犯了为虎作伥之罪。

    见刘恒面露宽缓之色,刘长知道“大哥哥”心有赦免之意,立刻大声说:“我替天下人诛杀贼子,为母亲报仇,天经地义。”

    心软的刘恒同情刘长的遭遇,怜惜他的用心,顾念他是唯一存活的弟弟,便赦免了他的罪,放他回淮南。

    刘长因个人喜恶诛人,此举有违法令,但他毕竟做了一件人人想做而不能做或不敢做的事。唐人高适写了首诗,《辟阳城》,旨在言明审食其之恶:

    荒城在高岸,凌眺俯清淇。传道汉天子,而封审食其。

    奸 淫且不戮,茅土孰云宜。何得英雄主,返令儿女欺。

    母仪良已失,臣节岂如斯。太息一朝事,乃令人所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