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做好事不留名,悔不?

    110:做好事不留名,悔不? (第2/3页)

 “周嬷嬷雇人破坏程卿县试,朱宜人可知情!”

    “周嬷嬷得了什么恶疾,请的哪家大夫,脉案在何处……”

    这些问题一个比一个刁钻,朱氏在床上冷汗淋漓,还是程知绪忍无可忍,摆出官员派头将县衙的人赶了出去。

    朱氏通通推脱不知情,把事情推到了已死的周嬷嬷身上。

    何时结仇她怎知道!

    难道做主人的还要去探究奴婢的想法吗?

    李知县不买账。

    奴婢属于主家的私产,就算朱氏说不知情,伺候她的周嬷嬷犯了事,朱氏这个主人是有失监管之责。

    朱氏有诰命在身,上堂打板子不行,李知县最终还是罚银了事,又签发了海捕文书通缉周嬷嬷的二儿子。

    这笔银子要赔偿给程卿这个苦主。

    二房的罚银和程知述上门送礼性质不同,程卿大大方方收了。

    因为李知县的判决,县里都知道了此事。

    朱氏说自己不知情就不知情了?

    逃得过律法的惩戒,逃不过舆论的指责,谁也不是傻子,周嬷嬷一个奴婢好好的干嘛要害程卿,谁家奴婢有那么大主意,还不是为主人办事!

    程知绪想演叔侄情深都没用,县里百姓已经认定了是朱氏不慈,周嬷嬷不过是听命行事。

    周嬷嬷的案子还是县里百姓知道的,他们不知道的是程五老爷作为族长,亲自上门训诫朱氏,说朱氏如若再犯,他必以程氏族长的身份上奏朝廷剥夺朱氏的诰命,并开祠堂按族规代兄休妻!

    朱氏都是有孙子辈的年纪了,五老爷说要替死去的程二老爷休妻,朱氏又惊又怕,外因内因一叠加,朱氏的病情变得严重,县里的大夫不管用,又从府城请名医,二房里从上到下都没了程知绪升官时的喜意,弥漫着沉重和紧绷。

    连程珪都向书院请了假回家侍疾。

    五老爷不留情面,程知绪极恼,二房和五房几乎连表面的平和都维持不了。

    小小一件事,搅的二房人仰马翻,唯有程卿不受影响。

    若说有影响那也是好的方面。

    书院里的学生都觉得程卿太惨,父亲为了保住赈灾银子因公殉职,继祖母偏又是不慈的,容不下孤儿寡母,也容不下程卿靠科举出人头地。

    提到二房,难免又提及程珪。

    程珪真的半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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