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通商条款
第四十七章 通商条款 (第1/3页)
福康安却不在意这些,径自言道:“回皇上,臣以为英吉利人此行,殊为放肆无礼,不可轻信。臣之前与他们交谈时,听得清楚,他们言语,同之前那个披楞俘虏一般无二。而且,他们所用的火器,也和那个披楞俘虏拿给廓尔喀的,大是相同。他们虽口中不言廓尔喀战事,只怕背地里早有阴谋,这六条之中,便有求岛求地之语,若是真的接受他们的条款,还不知他们在背地里,要如何兴风作浪!是以,臣以为这些外国宵小之言,不足为顾,只一并不准,驳了他们回国便是。”
孙士毅道:“福中堂,这英吉利与披楞之间,有一节中堂可曾想到?”福康安也不知他所言为何,便示意他说下去。
孙士毅道:“回皇上话,之前臣与福中堂谈及英吉利使臣,福中堂曾对臣说,英吉利在廓尔喀之南,有一地曰噶里噶达,这个名字,臣做两广总督时,曾听英吉利商人和十三行洋商提及过的,似乎原本是在古天竺之地,他们称其地为莫卧儿……”
“不是莫卧儿,是痕都斯坦。”乾隆忽然打断道:“这莫卧儿一词,是那些传教士说的,不足为训。朕知道那个地方,痕都斯坦,在浩罕和巴达克山之南。孙士毅,以后记着,痕都斯坦才是我大清的正确译称,不要再说错了。”
孙士毅道:“是、是,痕都斯坦,臣听闻这痕都斯坦,原有国王,可不久之前,英吉利到了那里,占据了噶里噶达,那痕都斯坦的国王和英吉利交手也有数次,屡战屡败……”
“说重点。”乾隆似乎有些不耐烦。
“是。”孙士毅道:“臣之前听福中堂说起英吉利与披楞之事,想着这噶里噶达、痕都斯坦都在廓尔喀之南。所以臣有个想法,这英吉利与披楞,或许便是同一个国家呢?陛下圣明,西洋传教士不识正音,译名往往讹误,便是此处有误,也说不定呢。”
福康安道:“回皇上,若真如孙中堂所言,披楞即是英吉利,那也就是说,英吉利眼下便在廓尔喀之南,完全可以介入廓尔喀的战事。这样说来,英吉利更是不得不防!以臣之意,这些荒诞之语,只一一驳了回去便是,如此,方能让他们知道我天朝的威仪!”
乾隆道:“和珅,你意下如何?”
和珅对于这个问题,倒是无甚头绪,其实从本意而言,他也不希望清朝与英吉利通好,但这不是因为国事,而是因为松筠。松筠入军机处以来,他曾数次遣下人向松筠送礼,不料松筠每次都是闭门不见,一件礼物都没收。如此看来,松筠绝不是自己可以控制的军机大臣,与其迎送之后让他长留军机处,倒不如故意让他办不成交涉之事,到时候乾隆看他劳而无功,很可能就会改任他职。至于通好一事能否成功,想来对清朝也没有多大区别。但心中虽是这样想,找个理由让乾隆回绝英吉利使臣,却也不容易。
他向前看着,眼看乾隆面前所摆放的书籍,似是一部《大清律例》、一部《大清会典》,忽然有了想法。遂道:
“回皇上,臣也以为英吉利这六条请求,均不可行。自古以来,我天朝上国,历代皆是自定法度,四裔有所遵行。从未闻四裔之国,妄加干预天朝法度,而天朝遵行之事。英吉利此番上呈条文,非但要坏我大清体制,更是要坏历代的规矩!此等逾矩之言,自当一一驳回,以彰显天朝体制之森严、法令之整肃,还望皇上圣断。”
其实和珅所言,正是乾隆心中所想。从英吉利这个名字在郭世勋奏报中出现,乾隆对这个“不懂规矩”的国家,便殊无好感。英吉利使团尚未立足清朝国土,便要求在天津上岸,刚刚上岸不足一个时辰,便要求在圆明园展示仪器。到了圆明园,又不愿意行三跪九叩大礼。此时朝拜之仪好容易过去,又向他提出了这样六条请求……
清朝自建立而至乾隆,历时六代,但清朝官制、律法、礼仪的最终确定,却都是乾隆前期。乾隆五年,《大清律例》修订完毕;乾隆二十四年,《大清通礼》撰修完成;乾隆二十九年,《大清会典》得到重新编修。自此清王朝的体制,终于定型,这不是乾隆一人之功,但他却是最后的完成者。也正因如此,乾隆对这一套体制无比自傲,不容他人妄加干议分毫。
想到这里,乾隆的意志,也更加坚定,道:“宣值班的军机章京进来,拟旨。”
不过片刻,两名军机章京到达依清旷,准备拟旨,乾隆想了想,缓缓道:
“英吉利使臣言及六事,均不得允准。天朝统驭万国,一视同仁,在广东贸易者,并非只有英吉利一国,若英吉利之事,天朝予以恩准,则其余各国,必将纷纷效尤,如此天朝断难行事。”
“况英吉利所言六条,均有不可行之处。第一,向来西洋各国,在天朝贸易,均于澳门设有洋行,兼于广东省城贸易,不得入城。是故除广东、澳门之外,别处并无洋行,若是想在宁波、天津贸易,便要在各处加设洋行,纷扰多事,更无必要。第二,俄罗斯与天朝通商,俱在恰克图互市,先前无有恰克图之处,方特别允准在京城设立商行,此乃特例,而非定制。况且尔等往来天朝,必先在澳门登陆,京城路途遥远,运送货物,亦有不便。第三,珠山求地之语,更与天朝体例不合,彼处并无洋行,发卖货物,均属无用。何况天朝尺土俱归版籍,即岛屿沙洲,亦有专属,不得随意与人。”
“至于后面的……第四,广东画界之事,与前款相同,中外有别,乃是旧例,不得随意更改。若是其他西洋各国,也纷纷效仿,天朝更不能兼顾。第五,贸易纳税,俱有定例,不得因尔国船只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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