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二高酷史
第十八章 二高酷史 (第2/3页)
校的高一男生比较跳,进来没多久就打伤高三的人,全然没把我等前辈放在眼里,刚好有位高二四班有位男生被他们打伤。士可忍,孰不可忍。想我们96这一届的男生,本就爱好和平,一向遵守五项和共处基本原则,眼下高一的这么叼,高三的又总是压着我们的头,倍感郁闷,这次终于有了一个出气的机会和借口。
起事的近百人,动用的兵器在百晓生的兵器谱上绝无记载。如钢管、斧子、牙刷、扫帚不等。其中我班提供的的铁锹,在此次战斗中可谓功不可没,至少有四个重伤是它直接或间接完成的。战术上基本采用了各个击破的的方式。第一个寝室未曾遭受抵抗,开了门乖乖出来授降,被赶到一起跪成一排。从第二个寝室开始遇到强烈抵抗,拒不开门。只见从人堆儿里冲出一位猛男,路见不平一声吼,飞出一记无影脚,门结结实实的倒在了地上,锁没事儿,不过门框玩儿完了。里边儿的一帮小子全都被吓傻了,抗拒从严,一伙人拥进去一阵乱打,顿时哭爹喊娘,血泪横飞。这时局面突然发生了一点意料之外的变化,另三个寝室的人可能有卧底通风报信,想想不拼也是一死,尽然同时开门,冲出来反扑。场面极其壮观,也更加的混乱。其间我班班主任被吵醒,拖着拖鞋,睡眼惺忪,隔着铁门问了问有没有本班的人,答曰没有。便又屁颠儿屁颠儿的溜回去睡觉了。
战斗仍在继续,有人欲爬出铁门通风报信,被一手持扫帚的高人一招拿下。当时还有一帮高三的败类住在高一男生寝室的旁边,被吵醒了也跳出来看热闹。其中尽有一位自持“德高望众”的灰哥想要借此机会出头。大吼一声,说:TMD~!!老子都还没走,你们就想翻了天不成……话没说完,被一莽汉当头一棒,便直挺挺的倒了下去,真不愧为灰哥。高三的再没人说话。在后来的大会上,这小子尽成了唯一在此次事件中诞生的英雄,校长号召全体同学要向他学习。那天,他头缠纱带,像极了以色列的沙龙,从校长手中接过二百五十块的奖金,还频频向台下挥手示意。后来听说那小子毕业以后就直接进了公安局,在110当差,原来他才是卧底。
二十分钟过后,绝大多数的高一男生都被打的趴在地上,只剩下少数几个激进份子被围在了中间,做最后的困兽之斗。突然啪的一声,所有寝室的灯全都点亮,政教主任带着帮老师从天而降……
前面提到过的九指英雄,其实成名于此战后的第二天的小规模复仇袭击。因此次争斗是因四班的人被打而引起,而且那个门框,尽也是被四班的猛男给踢坏的,于是所有的罪责与惩罚都被四班的的几条好汉给背了。学校也罚的着实厉害,一个破门框,尽然开价200 块,再加医疗费等,搞得四班男生经济极度紧张,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里,四班的女生都主动为男生购买早点,看得我班男生唏嘘不已,只恨学校将自己分错了班。
初恋。高一的时候,有一女生借我本儿书,不过三分钟便还了回来,而且面羞色,我觉察到有些不对。把书放到抽屉里打一开看,MY~!!情人梅。吓得我那小心肝儿,像小鹿一般的蹦蹦乱跳。不敢要,想退回去,又怕被别人看见以为是我在追她,只好把它撕开了分给后边的一帮人吃了,自已一颗也没敢动。
当天晚自习的时候便收到了那女孩儿传过来的纸条,大概意思是说:很欣赏我 (或许是实在找不出我那一点值得欣赏,所以也就没有具体指明 ),想要和我交个朋友,在学习上互相帮助,在生活上互相照应,放学晚自习后一起回家什么的。措词十分委宛,得体,到位。让我一眼就看出这是一位情场老手。一下晚自习,我便拉住一同学急步往外走,顺道与他讨论火烧大兴安岭的事儿。半道上听见她在后边叫我,假装没听见,头也不回,继续往前。
第二天,又收到她一张纸条。大意是问我为何对她不理不睬,而且还有意避开,同时表过她将继续坚持下去的决心和意志。要说这第一张纸条我看了没什么感觉,那么这第二张让是让我稍稍一丁点儿感动的。当晚,我把两张纸张反复看了N遍,藏无处藏,又害怕被爸爸发现说我早恋,看来这东东成了我一安全隐患。思索再三,决定将它们撕成碎片儿,乘着天儿黑,偷偷摸到楼下公厕里,全都丢进马桶,然然拉来冲水的绳索。什么情啊爱的,也就都随着那水东流去了。
隔日早起入厕,见门卫老大爸拿一棍子在那儿捣腾。我说这是怎么了啊?大爷告诉我:堵了。就两张薄薄的信纸,尽然就这么把马桶给堵了,足见爱情的力量是伟大的。我开始相信。在收到她第一张纸条的第五天,我收到了她第三张纸条儿。声称自己决定放手,给我自由,又说我们年纪还小,应该以学业为重……末了还祝我考上好的大学。真是一个好女孩儿。结果就在当晚,上完自习回家的路上,我看到她和一个帅气的男生同乘一辆单车,她就那样靠在他的怀里,笑意盈盈。我突然有一种被欺骗了的感觉,虽然未曾接受也不曾面对这感情,可心里尽然姿生出失恋的感觉。很委屈,很受伤。不过依然要感受谢她帮我完成了恋爱的启蒙教育,让我知道了恋爱原来就是:在学习上互相帮助,在生活上互相照应,放学晚自习后一起回家……
其实真正开始喜欢一个人,是在我读高二的时候。那时我疯狂的暗恋一个高三的女孩儿,我到现在也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只知道她喜欢穿红色的衣服,不管是深的浅的,总是红色。她的肤色很白,眼神有一些我看不懂的忧郁,身材符合我的梦想。她的笑总是浅浅的,就像春风掠过湖面时激起的涟漪,惹人怜爱。我从未靠近过她,也没和她说过一句话,也没给她写过情书。我常常会爬在阳台上等她,远远的看着她出现,走过,消失。她是我眼里最美的风影,那淡淡的一抹红,在我青春年少的梦里痴长成了一片红高梁。
后来她发现我在注意她,偶尔也会用眼睛看着我,我们不说话,只是默默的看着彼此,我想她是懂我的。就算是课间操的时候,我也会用眼睛在他们班长长的队伍里搜寻她的身影,如果找不到,我就会感到很失落。
七月高考,她离开了学校。她的离开,让我感到学样里所有的东东都没了颜色。学校的活开始变得索然无味,也没觉得什么快乐不快乐,那段时间尽然诗性大发,写出很多句子。如《说梦》:
当一切悄然随风当过往浮现于梦
当现实摧毁了真实
我们不再为了真情而感动
人类的世界只剩下黑暗的空洞
如果你说不懂
就只当我是个痴人
在说着梦。
再后来。我再也没有见过她。
喝酒。高二以后,最开心而又最让我感到颓废的事情莫过于喝酒。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