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1章 分发吃食

    第311章 分发吃食 (第3/3页)

总共100斤的情况下,每个人竟然能分到10个。之后,箱子里还剩下20多个。

    香蕉就有些尴尬了,个头大,分量重,又因为是亚热带地区的特产,千里迢迢地运过来,原本价格就不便宜,再加上,大冷的天,香蕉也不是什么时令水果,两相结合,那价格就蹭蹭地往上涨。

    倘若,这次采购钱玫没有临时掺上一脚的话,那么,林初夏绝不会掏钱买下这种水果的。当然,这并不代表她不喜欢吃香蕉。尤其,在苹果和香蕉这两种水果中选择的时候,她会毫不犹豫地选择香蕉而放弃苹果。

    只因,香蕉剥了皮,就能吃,肉质软糯,咀嚼起来不费劲。苹果却必需洗干净,再削皮,那说好听些是爽脆,说难听些是硬梆梆的口感,稍微不注意,就会磕碰到牙齿,然后呢?淡黄色的果肉上面,就会出现血丝……

    扯远了。

    说回钱玫,她和林初夏的喜好截然相反。她喜欢苹果,讨厌香蕉,那么,她为什么会临时建议采购香蕉呢?

    原因很简单——孙云刚这位竹马喜欢!

    当时,钱玫只顾着给林初夏添堵,一时疏忽了,也没注意个数的问题,于是,现在,就变成了四个人才能分一根香蕉。

    不过,都是学生,又是第一次开联欢会,出点无伤大雅的小问题,也没什么的。再加上,林初夏也不觉得和大家一起分享水果这件事,有什么不妥的。从某方面来说,还能更进一步锻炼班内众位“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学霸学神们的交际能力。

    比如说,有喜欢香蕉的,就当然有不喜欢的。那么,哪怕,平日里很少闲聊八卦家常,关系并不那么亲近的邻桌男生或女生们,是否就能不再顾及所谓的“三八线”之类的性别界限,而拿自己不喜欢,对方却很喜欢的苹果或血橙来做交换?

    因此,别说林初夏了,就连被孙云刚叫去搬东西的一众男生,包括那些认识钱玫的家属院子弟,从其它人那儿知道这件事后,也都没有一个人觉得有什么不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