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百八十七章 雁阵模式

    第八百八十七章 雁阵模式 (第2/3页)

还是能镇的住场子的。

    为了打击这类“黑金结合”的犯罪行为,日国证券交易法明文规定,严禁证券公司向“总会屋”、“暴力团”等黑社会组织提供赢利或融资,不得向它们的帐户拨人交易利润。

    于是便就断了这些有活力团体的一条财路,他们不能再大张旗鼓的利用证券、私募基金以及企业的股权进行盈利了。

    然鹅,像山一证券这种实力牛b的,本身就是财阀内部主力的金融机构直接把这条规定当成耳边风,该怎么搞还是就怎么搞。

    毕竟他们也不是白给那些社团送钱的,那些社团也要负责为他们拉肥羊进来投资,不然的话呵呵,别人怕社团,山一证券可不怕。

    不过而且稻川会、两个山田组以及相乐会与其他的社团不一样,特别守规矩。

    这四家社团与曙光社、圣地亚哥这两个巨头关系不清不楚已经在日国是个公开的秘密了。

    在其他人眼里都是“大户人家”,不像那些小帮派那样心里没点b数,曙光社与圣地亚哥开的一堆马甲,直接绕过了社团不能进场这条规则,所以和社团合作的时候泽野这些人还是愿意和这四家合作。

    别看六大财阀与曙光社之间水火不容,但那是政治正确,私下里大家还是会一起做点生意的,典型的“政冷经热”,所以四家社团和一些大型金融机构一直都合作的很好。

    他们拉肥羊进来,这些金融机构也会回报一定利益,日国现在这个行情,大部分金融机构的坏账都一大堆,这时候急需韭菜来接盘,所以大家合作的还是很愉快的。

    于是乎,山一证券公司先把股票以低价格卖给基拉她们,再用更高的价格从她们手里买回来,让四个社团盈利。

    又或者是,山一证券公司在进行股票交易时,将公司的资金非法转移到特别帐户。

    若出现盈利,就将相关的交易算作是“特别帐户”的委托所进行的,即可顺理成章地将盈利转入该户头,若交易亏损,则算作山一证券公司的自营交易。

    这种情况已经算是日国金融界里的常态了,基拉她们还算是比较讲究吃相了,平时也不会像那些“总屋会”那样,直接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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