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如龙安保公司
第七十七章 如龙安保公司 (第1/3页)
这个年代的“极道”,在高远看来是非常悲催的。
从《暴力团对策法》发布之后,被登上黑名单成为“指定暴力团”的那些团体便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严厉看管,很难从事什么明面上的行业。
所以指定暴力团们要么金盆洗手重新做人,要么半死不活地慢慢自己消失。
再要么就干脆一坏到底,去从事一些枪支、麻药、器官贩卖之类最黑暗的产业,直到烂在臭水沟里。
此时的“如龙组”就是处于第二种情况,处在一种肉眼可见的半死不活状态。
因为有着《暴力团对策法》和“仁侠精神”的双重限制。
“如龙组”在衰落之余,又不愿意从事更加黑暗的产业,长久下来自然是入不敷出,显得格外尴尬。
在这种情况下“如龙组”还想挣钱那显然是相当困难的,不过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
““指定暴力团”的限制太大,不利于行动,所以首先得找一些空壳公司或者表面正经的公司,再让如龙组的成员们“假退组”后插入进去,这样的话就能化整为零,掩人耳目的同时从事一些合法的暴利产业。”
“有道理,那具体是什么产业会比较好呢?”
“这个嘛......适合你们这行去做,又比较快能够来钱,而且称得上暴利的行业的话,首先是“安保公司”可以考虑一下。”
“安保公司?保镖之类的?”
“个人保镖的业务也在其中,但本身安保公司的服务范围很广,从职员常驻到临时警卫、护送现金、贵重物品等等,要是能搭上商界和政界的线,那就更是钱途无量的行当。”
根据高远所知,东京几家大中型规模的安保公司年利润都相当可观,而且其本身提供的服务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
说白了,“安保公司”这种东西赚的是谁的钱?赚的是有钱人的钱。
例如为富翁提供外出的安保服务,一趟下来几百上千万日元的纯利润是常有的事。
如果能够跟保险公司搭成合作,为购买大额保险的企业或者个人提供安保服务,甚至跟公立机关那边搭上线的话,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