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割以永治

    第二十五章 割以永治 (第3/3页)

果是被杀死,没准王乙之妻就会因为要抚养孩子而不改嫁。

    如果是因偷盗而获罪,那说明王乙品德不好,就有改嫁的可能。

    因此张斗就决定栽赃陷害。

    可惜看似周密的计划,还是被陈暮发现了一丝疑点,在陆浑令郭永的追查下,最终水落石出。

    现在案子再一次报到尚书台和廷尉,本来双方文件往来,只需要廷尉的令史来一趟即可,可吴恭心服口服,亲自跑过来签署文件。

    拿到了文件之后,吴恭临走之前问道:“对了尚书令,我还有一事想请教。”

    “大理请说。”

    陈暮微微一笑,廷尉执掌诏狱,也算洛阳少数有兵权的官员之一,虽然兵权不多,就是诏狱的数百狱卒,但未来的事,谁说得准呢?

    有时候,就那么几百人也许就有奇效,所以与吴恭结交,并不是一件坏事。

    “张斗此人诬告,该如何量刑?”

    吴恭问道。

    “按律应当如何?”

    “按律如果诬告成了,造成了后果,则应当弃市。可他诬告未遂,没有造成太大后果。”

    “这样啊。”

    陈暮想了想,汉朝的法律还是很人性化,对于栽赃陷害罪名,当时称为诬告罪,如果造成严重后果,不仅与杀人同罪,甚至还要连坐,祸及家人。

    只是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就得具体量刑考究,而且刑罚还不能太轻,最差也得重金罚款,坐牢十年起步。

    主要是汉武帝时诬告成风,弄得人心惶惶,动摇统治者利益,后来者吸取教训,对诬告重罚。

    思索片刻,陈暮脑中灵光一闪,笑着道:“大理,此人缘何要诬告别人?”

    这还用问?

    吴恭毫不犹豫地答道:“因他看上了人家之妻,想要陷害别人,霸占他人之妻。”

    嗯,此人与曹贼何异?

    陈暮便说道:“这就是事情的起因,可以以此来量刑。”

    “如何量刑?”

    吴恭不解。

    陈暮轻笑一声,缓缓说出几个字:“性甚制灾,割以永治。”

    “这......我不太明白。”

    吴恭一头雾水,不知道陈暮说的是哪几个字,组合在一起是什么意思。

    “腐刑。”

    陈暮面无表情地吐出两个字。

    嘶。

    吴恭倒吸了一口冷气,下意识夹了一下腿。

    好家伙,是这么个割以永治啊。

    不过虽然觉得这个刑罚稍微重了那么一丢丢,但也不是没有道理。

    吴恭点点头:“好,那就腐刑,看他还贪不贪图别人之妻。”

    看着吴恭离去,陈暮笑了笑,继续处理政务。

    腐刑又称为宫刑,到隋朝开皇年间,这个刑法正式被隋文帝杨坚废掉。

    后来也不再称为刑罚,而是正当手术,主要是用在太监身上。

    但在汉朝,宫刑却是一个普遍刑罚。最出名的当然是司马迁,到东汉时期这个刑罚用的少了一些,却也不是没有。

    像钟繇、陈群就是坚定的宫刑拥护者,提倡在与敌国势力交战抓获的俘虏,全给阉了。

    所以陈暮提出宫刑,还真不算什么大事,就是正常量刑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