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1章:化验报告和行动

    第091章:化验报告和行动 (第2/3页)

    自己这只乌龟拿回去宿舍也没有多长的时间。

    偏偏放假回来就出事。

    他娘还是老鼠药中毒!

    哪怕再不相信有人会跟一只乌龟过不去,也不得不承认的确是被人给搞了。

    第一个重点怀疑的对象就是甘勇这逼仔。

    对方作案动机最为强烈。

    “呼~”

    “敢搞老子的龟…”

    方成性格谦虚温和。

    那不代表没有脾气可言。

    泥人都还有三分气!

    现在被人暗地里给搞了肯定不乐意。

    “先看看违法不?”

    想了想。

    方成打开手机搜索下。

    要是对方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话直接请报警送他进去蹲局子。

    可不管舍友不舍友情分啥!

    这样的人太恶心,

    说不定哪天还真的可能会给自己下个老鼠药啥的。

    连乌龟都不放过的人心理肯定有点问题。

    难保哪天就变形了。

    看来搬出去住还是对的决定。

    有系统的他不想自己阴沟里面翻船了。

    看来得通过金手指找点东西防身保命才是最要紧。

    这世道小人太多!

    【涉嫌故意损坏财物】

    “…”

    不过!

    查到的结果却是让方成愣了。

    按照法律中的判定。

    可以立为刑事案件: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则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最高可以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则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追究其违法责任,最高会被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目前,

    这只乌龟肯定不太值钱。

    其次,

    这只乌龟中毒也还没死掉。

    最后,

    没够成严重危害公众的罪名。

    三者相结合下来还真的不太可能有很重的处罚。

    加之眼下也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是对方干的。

    报警都不好办!

    说不定就是来看一眼就走人。

    “即便不报警!”

    “那也得搞残你丫的先。”

    方成喃喃自语道。

    哪怕错过也不放过的。

    考虑到桂职院这边明令禁止在宿舍饲养宠物和使用家电之类。

    要是方成报警事情就闹大了。

    能不能处理先不说。

    自己先挨学校一个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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