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之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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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仇之惑 (第1/3页)

    一

    现在,我们如果问周围的友人:“你有没有仇人?”回答一定是摇头。

    这是因为,当今时代已经无法为仇恨提供太多宏观的理由。不像在春秋战国时代,军阀割据时期,江湖恶斗年月,仇恨常常成为立身之本,其中还包含着忠孝、道义、侠肠、豪气,完全不须遮盖。后来提倡阶级斗争,仇恨,又成了宣传的依据、对立的火墙。到现在,仇恨找不到公共语境了,只能退回到私人话题,而私人话题在现代是没有重量的。任何人只要一提到私家仇怨,旁人只是听听、劝劝罢了,不会在里边寻找正义和非正义的界线。于是,即便有仇恨的人也闭口了,千篇一律地回答道,“我没有仇人”。

    然而事实上,仇恨是存在的,而且数量很大。

    既然口里说了没有,那么,心中的仇恨也就变成了一种暗藏状态、积郁状态,会比公开的仇恨更为严重地吞噬生命。而且,这种暗藏的积郁还会悄悄潜入眼神,为周围平添一股冷漠和阴沉。

    因此,不如公开承认仇恨的存在,然后把它作为又一个人生之“惑”,细加研究。

    二

    人们大多是凭着自己所受的伤害,来建立仇恨的。但这种伤害,往往只是一种心理感觉。心理感觉可以化大为小,也可以化小为大。

    这中间,至少有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伤害不小,而事情很小。

    很多人的仇恨,埋在心底很久,早已发酵到一定程度,但追根溯源,是一些小事。例如,我曾听到一些前辈老作家对于其他几位老作家的“毕生深仇”,只要提起对方名字就眼冒怒火。但细问之下,起因小得无法复述。他们可以忍受巨大的政治灾难,却容不下曾经掺入眼中的一粒小沙子。他们凭着艺术想象能力,把沙子想成了沙丘,甚至沙漠。

    这种情况,在世间仇恨中,至少占了一半。不少人总是为这样的事情咬牙切齿:某人在大学操场里当着男女同学的面寻衅吵架,中断了自己的初恋,因此也糟践了自己一生的婚姻;某人在寒冬腊月间拽着我家儿子下河冬泳,儿子得重感冒错过了出国留学考试,由此沦于荒废……这一个个“某人”都成了心中的终身仇人。但是在旁人看来,说到底,那只是一次吵架,一次冬泳。

    说起来,后果确实严重。但是,从起点通达后果的这条直线,并不真实。因为,中间必然还有很多别的因素左右了事情的走向,居然被仇恨者全部删去了;受害者的主观因素更是重要而强大,居然也被仇恨者全部删去了。结果,把两个相隔遥远的小点,硬生生地拉在一起,构成了一种牵强附会的仇恨逻辑。

    第二种情况,伤害很大,而误会也大。

    不少很大的仇恨,由复杂的原因造成,但是,追仇者本着“冤有头,债有主”的单向思维,聚焦成私人责任,进行报复。

    例如,一名清代巡抚根据朝廷旨意处决了一名官员,这名官员的子女就把“诛杀巡抚”当做复仇的焦点,其实巡抚本人只是听命而已,并不存在处决这名官员的个人动机。

    又如,农村土地改革时期,一家地主的房舍被强行分给了两家农民。几十年过去,地主的后代重新得势,把那两家分到房子的农民当做了仇人。其实,当时分房给他们的是掌权的农会。

    ……

    ——这样的例子可以不断举下去,每一个例子都证明了一个事实:世间的伤害带有极大的不确定,而对伤害的报复也带有极大的不确定。但是,人们不愿意承认一切不确定,只愿意化繁为简,化多为一。也许是世间的“生态文本”太艰涩了,大家都倾向于“易读文本”。但是一旦易读,也就易感,易仇,易恨。因此在仇恨的旗幡下,必然裹卷着大量的不理性、不公正。

    天下的复仇,容易受到民众同情。因此,一切记恨、寻仇的人们更要警惕了,千万不要为人类社会加添新的不公正。必须警惕在同情中,警惕在痛快中,警惕在掌声中。

    三

    我经历了太长的灾难岁月,若说自己“心中无仇”,那是假话。

    在一般人的印象中,江南文人懦弱胆怯,心中只敢让小恨滑过,不敢让大仇贮存。但是,这是一个无视历史的极大误会。

    我家乡确实在江南,古称越地,素为“报仇雪耻之乡”。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故事,教会了整个民族有关“复仇”的含义。如果说,这是政治上的争霸之路,那么,我还可以举出文化上的顶级学者,作为最高例证。我家乡的先贤黄宗羲,其父黄尊素被奸党魏忠贤集团所害,祖父就在孙子经常出入的地方写下不忘复仇的句子日日提醒。等到十九岁那年黄宗羲到京城诉讼,居然暗藏铁锥,当堂攻击罪大恶极的官吏许显纯、崔应元直至血流满地,连当初施虐的狱卒也没有放过。这种复仇举动,让全国朝野眼睛一亮。而且,那双高举铁锥的复仇之手,还写出了《明夷待访录》《明儒学案》《雷南文案》《今水经》等一系列皇皇巨著,光耀千古。

    如果搁下地域,只讲亲缘,那么,正如我在《吾家小史》一书中写到的,一次次改朝换代的最后战场上,总会有一面焦痕斑斑的帅旗绣着一个“余”字。刀戟血性,无与伦比。

    不必多讲这些遥远的往事了,还是回到我身上吧。只要是我熟识的亲朋好友都能证明,我的脾性与外表完全不同,可谓耿介剽悍,宁折不弯。因此,对于自己不能容忍的人和事,都会比较认真。

    也正因为深知自己的这种脾性,我一直时时警惕着,千万不要把“自己不能容忍”的圈阈扩大,哪怕是一点点。

    为了防止扩大,那就着力缩小,就像法院里的“无罪推定”。

    我在心中张罗了一个“法院”,举证的要求极为严格,只要有点滴犹疑便立即排除。而且,即使证据确凿了,只要有一丝宽恕的可能,就一定宽恕;只要有一丝原谅的理由,就一定原谅。

    这种宽恕和原谅,当然是指对我自己的伤害。伤害能与仇恨相连,那一定是非常大了。因此,宽恕和原谅首先是对自己的战胜,中间会伴随着一次又一次的临窗哽咽、半夜吞泪。

    “伤害如此严重,真的全然宽恕了吗?”我不断地质问自己。周围的朋友也会反对,认为这种宽恕和原谅,很可能颠倒真相、混淆视听,而且对方也未必认为是宽恕和原谅,还以为是认败、服输呢。这样一来,对方就极有可能继续施暴,或卷土重来。

    我看着这些好心的朋友,久久不说话。

    我知道,这些朋友与我的很多读者一样,都焦急地等待着我的“适度报复”。我更知道,只要我发出一个简单的信号,事情就会变得风起云涌、扬眉吐气,因为人气、智商、幽默都在我们这边。几乎不必花什么大力,对方就会狼狈不堪。更何况我的朋友中,有一批极为能干的律师。

    然而,我还是向朋友们摇头了,这不是吐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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