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三邪,自我反省【求订阅】
第102章:三邪,自我反省【求订阅】 (第3/3页)
僵硬。
另一人扮演施术者,每到坎或者沟都会撒买路钱并大声喊一声,乃为提醒后面扮演死尸的人注意。
真正的尸体,其实已被赶尸人肢解放入“死尸”后背的筐里。
在到达目的地后,
赶尸的人会以小心惊尸为借口,让在他们把真正的尸体放入棺材时候人们都出去,然后禁止别人打开棺盖…
分析得条条是道,以前的陈麒麟信以为真。
但现在,他却推翻了以前自以为是的简单想法。
因为,陈麒麟看到,一具具尸体在赶尸匠的引领下,真的自己在跳动、赶路。
赶尸术的起源,相传是蚩尤率兵与敌族厮杀,不忍让战死的兵卒客死他乡,便与军师一起创造了赶尸术,引领尸体回归故里。
湘西赶尸还有诸多忌讳,比如“三赶,三不赶”。
凡被砍头的(须将其身首缝合一起)、受绞刑的、站笼站死的这三种可以赶。
理由是,他们都是被迫死的,死得不服气,既思念家乡又惦念亲人,可用法术将其魂魄勾来,以符咒镇于各自尸体之内,再用法术驱赶他们爬山越岭,甚至上船过水地返回故里。
凡病死的、投河吊颈自愿而亡的、雷打火烧肢体不全的,这三种不能赶。
病死者已享尽天年,魂魄被无常鬼勾至阎罗王去,法术自然不能把他们的魂魄从鬼门关那里唤回来;
投河吊颈者的魂魄,是“被替代”的缠去,而且他们有可能正在交接,若把新魂魄招来,旧亡魂无以替代岂不影响旧魂灵的投生?
在冥罚中,阎罗王对不珍惜自已生命,故意轻生的人亦是厌恶.即便他生时不作恶,一般不同意让他们立即转世。
而要等待有同样轻生经历的人替代,方可许他转世,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因雷打而亡者,皆属罪孽深重之人,而大火烧死的往往皮肉不全,这同样不能赶。
按密宗说法,有二种人没有中阴身(死亡的过渡时期)。
一种是大善人,其灵魂即刻上天,列入仙班。
二是大恶人,其灵魂直堕入十八层地狱,身受诸苦,无有出期。
而横死之人,大多是宿世恶报,故术者亦无能为力。
还有赶尸匠对传人的选择,也是颇有讲究…
陈麒麟为了一探究竟,还特意花费了几个天道点,探查一番那赶尸匠,从对方身上探寻到赶尸术的种种秘闻。
今夜之所见,令他大开眼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