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总得有人去做

    第九十二章 总得有人去做 (第3/3页)

据去。而这些孩子惧怕丐头,断然不肯做证,只怕到时候哥哥案子没查好,还惹到一身骚。”

    柴林深以为然,这种案子多半都是些无头的公案,没谁愿意出力不讨好。不过有些事,总是要有傻子去做的。

    柴林握紧拳头,说:“道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这些事情总得有人去做。查,今晚就你和雄二一起查询,暗中记下,等我一起收网,不能打草惊蛇蛇。”

    “放心吧哥哥,这些丐头警惕性很低,很容易就查到底细,只是找证据我可不在行。”时迁说。

    “好,你只负责找出来这些人的准确住所,拿人抓人找证据,都由我来负责。”柴林说。

    柴林和武松回到缉捕使衙门的时候,孙师爷刚忙碌完,笑笑生跟在后面拿着一摞笔录。

    “大人,您回来了。”孙师爷说。

    柴林奇怪的问:“这都这么晚了,你怎么还没回家?”

    孙师爷说:“大人和其他各位同事都在忙碌,我怎么好先行回家,今天晚上就住在这里了。这是笔录供词,大人请看。抓了一个偷狗贼,四个狗肉馆的老板和伙计,一共九个人。”

    柴林说:“这才多一会儿,都招供了?”

    “在普通老百姓心目中,偷鸡摸狗是小罪,顶天了判个一年两年的,更何况大人调查的证据确凿滴水不漏,他们无从抵赖,所以就招供了。”孙师爷不愧是官场上的老手了,说话间把事情说清楚了,还拍了柴林的马屁。

    柴林一看供词,够狠的,偷狗贼叫做李欢,今年二十八岁,从事偷狗五年了,平常很少偷,主要在冬季偷狗,平均一天五六只狗,一个冬天下来少说五六百只狗,每条狗以二百文左右的价格卖给狗肉馆。

    四个狗肉馆都是李欢的老客户,收偷盗脏物的狗肉馆给出的理由也很实在,无非就是贪图便宜,正儿八经收一条狗最起码三百文到四百文,收偷盗来的价格低了一半,所以就抱着侥幸心理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