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4 至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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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彬瀚把鸟颅骨放低了一点,越过它的顶部打量这个新来的小鬼。她是独自一人出现的,穿着件半新不旧的淡粉色棉套头衫,胸前印着戴红蝴蝶结的盗版卡通猫,怀中抱着台十寸左右的平板电脑,行走时顾盼东西,像在寻找某个理应出现的人。
她早就看见了罗彬瀚,可并没显示出特别的兴趣,相反特意绕开了紫杉树,在众多作坊的屋檐底下徘徊。显然她的养父母教过她如何应对路边的陌生人。罗彬瀚瞧见她扎得高高的麻花辫在脑袋后甩动,额前的齐切刘海油亮光滑,对于这个年龄的乡镇女孩都十分寻常。在长相上,她有同龄人普遍具备的圆润脸颊与明亮眼睛,算是较为喜人,除此以外皮肤微黑,鼻头略宽,走路时有一点罗圈腿。以他昔日所见的各类小孩为标准,她恐怕谈不上是玉雪可爱,也未能在外貌上显露出什么智力超群的特征。不过,也没有谁规定神童都得把身份写在脸上。
他没问李理这是不是他要找的人,只用一种看待野生动物的眼光去打量她。她也在等人,时不时低头瞧瞧怀中抱着的平板设备,或是伸长脖子探望远方的田野。有一两次她很明显地在观察他,当她这么做时,总是正好站在某扇敞开的窗户或房门边。好几分钟过去了,她等待的对象始终没有出现。
罗彬瀚大致明白了这是怎么回事。他拿起手机轻声问李理:“是你干的?”
“这是为了给您提供些观察上的便利。”
“就是她了?那她现在以为自己是在等谁?”
“她以为半小时内将会有一位父母的熟客前来查看货料,并且需要她代为应答——因为眼下她的养父母有急事出门。”
“这小鬼还管接待?”
“她富有经验。”
熙德与阿兹猫都没有跟过来,可那女孩身上的设备有摄像头,又很防备他,让罗彬瀚明白自己大约是无隙可乘的。但他也不急着走,而是沉浸于研究这颗刚捡来的鸟头骨:它如此纤巧却又完整,远胜艺术家用象牙精心打造的雕饰;眼窝大而深陷,占据整个颅骨的大半面积;喙部尖细如同撬蚝蚌的小刀,还保持着向下微张的弧度。
他着迷地望着这块风化已久的残骸。这头骨看上去不像他熟悉的任何鸟类,尽管他深知它可能只是最常见的品种,譬如麻雀、鸽子或家鸡,可死亡却能显示出更深层的秘密;它先剥去羽毛,再掀开皮肉,逐层揭露出那些无法从活物身上了解的真实性质。过去他从来没意识到鸟的眼球究竟有多大。一只活着的鸟雀,它从眼睑下露出来的角膜部分总是小如黑豆,谁想得到鸟类的眼球其实能占颅腔的一半以上?人要是想有这样比例的眼睛,就得把苹果或网球生生塞进眼眶里。
可是,现在答案就明晃晃地在他眼前。这具眼窝空空的小骷髅活似异星生物,白如玉脂,轻如鸿毛,喙部分离的线条由中间向两侧收拢,宛如正向他促狭而天真地微笑。它们这一族都是些从恐龙时代潜伏到今天的小怪物。
你这样倒霉的小家伙又有什么可快乐的呢?他在心里问。你到底是怎么坠到烂泥堆里去的?兴许是失足从巢中跌落的雏鸟,被路过的猫狗咬断了脖子?或者已经老得连路也看不清楚,自己一头撞在了树干上?是春雨秋霜,夏雷冬雪?还是失怙丧恃,无可依靠?你的同类见你落到这样的地步,难道就没有做过什么样的反应?它们会引以为戒远离这块人烟之地吗?它们曾围着你的遗躯高唱挽歌吗?
他忘我沉醉在伶仃枯骨的故事里,以至忽略了有人近前。当他终于注意到时,那女孩已经走出作坊的屋檐,快能踩到杉树矮短的影子。她形容举止很自然,并非怯生之辈,视线只盯他手中鸟骨。
“你在干什么?”她问道。声音在同龄女孩里偏于沙哑,语气里略无羞涩,直率而粗野,容易让人高估她的实际岁数。
罗彬瀚低头瞧瞧她,又瞧瞧手里的鸟骨头。“我在跟它说话。”
“骨头不会说话。它是死的。”
“你怎么知道它不会?”罗彬瀚说,“它只是不和你说话而已。”
他的回答把这小丫头困住了。她那两道粗黑浓密的眉毛皱着,眼睛里闪烁着不服气的神色。对自己的常识她是很有信心的,只是还不懂得如何应对成年人的狡辩。这部分技能多少要依靠经验。
她没有就此走开,而是继续站在那儿思考。或许是好胜心使她忘记了应该提防生人,非得在这个问题上找出破绽不可。“那你和它说了什么?”她气势汹汹地问。
“我在问它到底是怎么死的。”罗彬瀚说,“是自己孤独终老的呢?还是生下来就被父母丢弃了呢?”
手机在他口袋中轻震。李理定然觉得他这么对小孩说话太欠风度,可站在他眼前的这个小鬼——这么点工夫里他已经把她的名字忘了个精光,因为她实在没有半点冯刍星的影貌——根本不在乎他那句刻毒的问话。她也许尚不知情,全副心思就想着鸟骨头如何说话的事。“它回答你了吗?”她挑衅地问。
“没有。它不喜欢说这个。”
“我都跟你讲了,骨头不会说话。”
“可它告诉了我别的事。”罗彬瀚说,“骨头不跟你讲话,因为你只会在餐桌上看见它们。它凭什么跟吃了自己的人说话呢?像我手里这个就不一样了。反正我不是本地人,它知道我跟它一定不会有什么过节,没人的时候就愿意跟我说话。它虽然不肯提自己是怎么死的,却谈了很多死后的事:在它死以后,灵魂就离开了身体,骨头虽然还在这儿,精神已经去了别的地方。那个地方不像我们说的阎罗殿——让一只死鸟去对着穿官服的阎王下跪磕头,难道你不觉得好笑?它死后去的地方就是它这种鸟会喜欢的地方,而且日子比它活着的时候好;它在那里不受身体羁绊,不会变老,也不会生病,不用烦心食物的事,也没有野猫野狗去打它的主意。它住在那里再安逸也没有,根本不想回到我们这个地方来。”
女孩抬头望着他,脸上是一种专心致志的思虑般的表情。这是她露面以来首次流露出某种与众不同的品质,但也可能是他先入为主的错觉。他在试图从她身上找到那些他认为神童该有的表现,可其实他对天才和孩子都懂得很少,因此倒不如说,他在找她和某些熟人的相似点。
“它都已经不在这里了。”她说,“那怎么还能跟你说话?”
罗彬瀚把那颗荔枝大小的骨头握在掌心:“因为我有这个。它原本是不愿意回来的,可我有它的骨头,它就是死了也要继续受打扰。我对着它的旧躯体不停发问,把它烦得受不了了,所以就回来叫我住手。”
“你要把它放回去吗?”
“我还没想好。”罗彬瀚说。他用余光瞥见木板桥边的阿兹猫正把手扶在耳边,似乎正在戴微型耳机。“换成你会放回去吗?”
他预期将得到某种带有谴责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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