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震撼全场

    100.震撼全场 (第2/3页)

难道......凶手是不忍心吗?”

    “答对了!”简渊笑道:“明明可以快速且痛苦的杀一个人,但是凶手却先用安眠药让死者陷入睡眠,然后再用有毒气体杀人,就是为了避免痛苦。也就是说,他只是想杀人,而不想让死者陷入痛苦。这种‘温柔’的杀人方法,才是符合动机的。得到这个结论,我们代入一下现在已经确定的嫌疑人里面。”

    “二号嫌疑人是竞争对手,心里巴不得死者痛苦一点,所以排除。一号和三号嫌疑人,和死者的交际时间很少,而且没有作案的时间。而四号嫌疑人,和死者是很好的朋友,所以四号嫌疑人行凶的话,会用这种更温和的杀人方式。”

    “好有道理......”贺老师问道:“副导演,破案了吗?”

    副导演看看手里的剧本,僵硬的点点头:“破案了。这也是一起发生在国外的真实案例,最后破案的办法,就是警方通过杀人者动机,判断出了真凶,和J先生的推理思路是一样的。”

    贺老师傻眼了:“我的妈呀......”

    老宁:“我服了,J先生是真的牛......嗯,牛!”

    苏勋心里:“我去你xxxx,节目组哪找来的妖孽,这样岂不是显得我很白痴?”

    这道题,其实在看到题目之后,大家都隐隐约约猜出四号嫌疑人,最有可能是凶手。毕竟没有夺走财物的迹象,也没有搏斗的痕迹,是熟人作案的可能性大。

    但问题是,普通人只能猜到是谁,但是却没有证据。根据游戏规则,就算知道一个人就是凶手,没有证据,也不算成功。

    这和现实法律也是一样的,证有不证无。想给一个犯人定罪,需要证明他有罪,这必须要有一条完整的证据链。如果没有证据链,那就是属于“疑罪从无”,也就是疑似犯罪,不是无罪。

    这就是为什么,法制节目里抓捕过程,还有对警察的采访,对犯人的称呼是“犯罪嫌疑人”。

    因为在没有抓捕归案,并且给犯人切实定罪之前,从某种程度来说,那都仅仅是一个“犯罪嫌疑人”。只有关到监狱里,才会变成真正的“犯人”。

    法律,就是这么严谨!

    而《大明星侦探》的节目里,节目嘉宾就算猜出了凶手,没有证据链也是失败的。这条证据链可以不是特别的完善,但一定要能合理解释作案动机和可能。

    所以这种偏专业性的事情,对于明星们来说还是有些困难的。因此之前这些嘉宾,都需要整整一期节目,来探索一起案件。

    但是现在简渊来了,通过犯罪心理学的方式逆推,直接找到了突破点。

    关键节目组也是倒霉,如果是硬核的线索探案,那简渊其实和其他人都是站在一个起跑线上的。但是偏偏是这种需要犯罪心理学思维的案件,那对于简渊来说都是如虎添翼,简单的一批!

    对于普通人而言,这种偏向于“意识流”的心理罪,是最难侦破的。节目组的人也是这么想的,所以总导演开始打算为难简渊后,就专门挑这种心理犯罪的案子。

    但是在简渊这里,却恰恰相反,他就擅长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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