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3 合伙发大财

    643 合伙发大财 (第2/3页)

,可他一向身无长物,能拍卖什么呢?

    最后还是经纪人出主意,让他拿出拍《黑客帝国》时穿的一套黑色风衣。

    自从《黑客帝国》上映以来,黑色修身风衣加墨镜的配置,已经成了新的时尚,加上骆天明当时穿的那一套,也确实是名牌,拿出来拍卖倒也不寒碜。

    骆天明以为,一套穿过的衣服,就算是名牌,就算有《黑客帝国》的名声加成,顶多能卖个三五万米元就不错了。

    但让他意外的是,拍卖会上居然有两个年轻人杠了起来,竞相叫价,把这套衣服叫到了四十万米元之多!

    在之后的酒会上,骆天明认识了这两个人,其中一个居然是后来大名鼎鼎的金?卡戴珊!

    卡戴珊现在还是个才十九岁的大孩子,但身材已经非常夸张了,明明才一米六的身高,居然成熟的和水蜜桃似的。

    可惜,这是个烂桃子,再诱人骆天明也不想吃。

    所以当她热情的招呼骆天明时,骆天明本能的和她保持着距离。

    当然了,像卡戴珊这样不在乎肤色的人,骆天明也不会拒之千里。

    别人的生活方式,你可以拒绝,但没资格批评。

    因此,骆天明只是把卡戴珊当做可以交往的普通朋友,至于这个烂桃子的各种暗示,就全都视而不见了。

    和卡戴珊竞争风衣的另一个年轻人,来头更加惊人,竟然是洛克菲勒家族的子弟。

    可惜这个叫约翰的家伙,只是洛克菲勒家族的旁支,虽然生下来就不愁吃穿,可要说继承权,距离他就太遥远了,一辈子只能当个混吃等死的公子哥儿。

    约翰既然无所事事,当然要发展点爱好,否则这一辈子的时间怎么打法?

    和其他公子哥儿喜欢泡妞、赌博、吸独不同,约翰喜欢搏击。不管是拳击,还是摔跤,亦或是自由搏击,只要是打架的,他都喜欢。

    当初骆天明刚来好莱坞时,约翰对他还不太感冒,觉得他只是个在大荧幕上玩玩儿花架子的戏子。

    可是当骆天明约战拳击、摔跤、无限制格斗三个领域的冠军,并且一天三场全部战而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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