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二章:调查和暴食(6000字爆更求双倍保底月票!)求下推荐!

    第三百二十二章:调查和暴食(6000字爆更求双倍保底月票!)求下推荐! (第3/3页)

后事情就简单了。

    凯对审讯室那头的金打了个手势,让她打开监视器。

    埃德·布鲁巴科把该说的都说了。

    他的确和玛利亚认识。他是玛利亚的合作伙伴之一。玛利亚这个人会来事,手下的姑娘也漂亮,对埃德·布鲁巴科来说,这也是难得的资源。所以最近一段日子,他和玛利亚交流的很频繁。玛利亚会来芝加哥发展,他也是原因之一。

    在玛利亚失踪之前,他也的确和玛利亚通过话,通话内容也无非是那点事。

    “那天我就给他介绍了一个客户。别的我真的什么都没做。”玛利亚失踪这件事埃德·布鲁巴科是知道的,可他们这种人生离死别简直太常见,谁知道玛利亚是不是为了躲债跑了,亦或者是嗑药磕多了,直接挂了。所以他压根也没当回事。

    “什么样的客户?”

    “不知道。”

    凯立刻看了过去。

    “我真不知道!那天就是有人给我打电话,想要一个风……骚,成熟一点的女人,开价还很高。所以我就把玛利亚介绍了他。”

    “你不知道?那天不是你送玛利亚去客户那?”玛利亚虽然已经不再工作在第一线,可有时候也会客串。反正都是赚钱,自己上和手下的姑娘上,差别不大。

    “我真不知道,我只是把玛利亚送到号角旅馆,就离开了。”做他们这一行,介绍业务是有抽成的,一般来说他们都会盯着姑娘工作,但玛利亚不一样,她可是有口皆碑的。不会赖这点钱,更何况他们还有那么多合作,埃德·布鲁巴科不相信玛利亚会赖掉他那份,所以在送玛利亚到地方之后,就离开了。

    “之后玛利亚去哪了,我是真不知道。我也是在之后,才知道玛利亚失踪了。”

    埃德·布鲁巴科在交代的时候,凯一直监视着他的表情、小动作和心跳。发现他没有撒谎。超强感知在很多时候,都非常有用。如果埃德·布鲁巴科这样都能瞒得过凯,那他完全可以去争取奥斯卡影帝了,何必做这行?

    “那这两个电话,你认识吗?”说着凯拿出另外两个电话号码。

    埃德·布鲁巴科什么都交代,对这点事自然不需要藏着掖着。

    “不认识。”

    凯点了点头,然后站起身往外走。“我们去号角旅馆!”

    “诶?那我呢?我怎么办?”

    埃德·布鲁巴科看警察就这么走,有点懵逼。

    “金,你安排人起诉这个白痴,罪名他刚刚都交代了。”这种人监狱教育没什么用,但关起来,怎么也比放在外面强。

    ……

    号角旅馆在芝加哥南中国城地段附近,这里的治安相对于芝加哥市南城泛指60街以南的区域来说,要好上不少,但和市中心比又差了不少,晚间也经常会有抢劫案件发生。

    一些不怎么正规的旅馆会在这边安家。

    当凯他们找到这家旅馆的时候,发现这里已经停止营业了。金和海莉了解下情况,才知道,最近这家旅馆打算翻新,所以停止营业了。于是他们根据当地警局的资料,拨打了号角旅馆老板的电话,可电话一直都在通话中。

    这样打了十几通电话,还是这样。

    于是凯顺着警局给的资料,去往了老板的住所。

    可当他们找到老板的住所时,发现他家门的塞满了各种账单和信件,看起来有段时间没人拿这些东西了。等到凯走到门前,立刻让金通知警局,然后他和海莉破门。

    就在刚刚凯问道一股血腥味和腐臭味,里面有尸体!

    破门而入之后不久,海莉就狂奔着冲了出来,扶着信箱疯狂的呕吐。

    里面的确是死人了,而且死状极为凄惨。

    那个旅店老板死在了自家的餐桌前,尸体已经高度腐烂,他的手脚被铁丝捆绑椅子上,上半身倒在了餐桌上,而餐桌上堆满了已经腐烂的食物。这个老板是个胖子,可他的肚子明显大的有点过分,和他的体型非常不协调,结合餐桌上堆满的食物,明显死前吃了很多很多东西。

    胖子尸体上那些深深浅浅的伤痕和淤青和脑袋上圆形的痕迹,凯拿出自己的枪和他脑后的圆形淤痕对比了下,发现挺吻合的,这说明,明显是有人用枪逼着他这么吃的!

    很快当地的警局立刻干了过来,封锁现场,做现场勘验。

    经过初步勘验,这个胖老板的死因是因为内出血后的重度感染导致内脏衰竭而死。

    这说明,被害者死的很缓慢……

    很残酷的死法。

    可这对凯要查的案子却不是什么好消息。凯又在房间里转了一圈,发现冰箱下面有被搬动过的痕迹,这个胖子明显不怎么喜欢打扫房子,冰箱周围有着很明显的灰尘堆积,从灰尘的痕迹上可以看出,这个冰箱被搬动过,然后又被移动回了原位。

    凯将冰箱搬开,发现冰箱背后被人用油脂写下了一个单词“gluttony”暴食!

    虽然不明白凶手为什么会留下这么线索,但也确定了凯之前的猜测,胖老板是被活生生撑死的!

    gluttony在英文中,特指七宗罪中的暴食,指如饕餮般浪费食物或过度放纵食欲、酗酒,过分贪图逸乐。凯不知道凶手到底要表达什么意思,但显然不像是一般的凶杀案。

    从现场的痕迹可以推断出,凶手在这里呆了不短的时间。如果只是单纯的凶杀,凶手完全可以使用更加简洁明了的手段。毕竟在犯罪现场多停留一秒,对凶手本身来说,风险也会大一分。可偏偏他就选择了这种最麻烦的手法。

    要知道一个人要吃东西,吃到把自己撑死,那可不是几分钟就可以办到的,如果加上受害者的反抗和一些应激反应,最起码要消耗几个小时,甚至更长。

    这反倒让凯觉得,凶手的动机绝对不是什么仇杀、情杀或者谋财害命之类的。他有更深层次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