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二十七章 搬空巴黎

    第九百二十七章 搬空巴黎 (第2/3页)

,军方高层们还是很重视的,因为这是少有的大规模战役,而且是楚军正式服役诸多新式枪炮后的大规模交战。

    这是一个很好的检验各种新式武器的平台。

    看过详细战报后,军方高层对三十六年式一百五十毫米轻型榴弹炮的表现非常满意,拟定追加这一型号的火炮订单。

    巴黎战役里,第二十七军军属的三十六年式150轻型榴弹炮营,其实是实验性武器,在陆军那边并没有大规模装备,这一次是专门送去欧洲进行实战测试的。

    而这种火炮也没有辜负军方的期望,表现的非常优秀,在机动能力勉强可以接受的前提下,威力极其惊人。

    巴黎战役里,这种火炮看似只有十八门,但是150毫米炮弹的威力却是非常惊人,对敌军防御工事的摧毁能力非常出色。

    实际上这种火炮别说用来打十七世纪的法军了,哪怕是放在原时空里的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都是属于主力火炮的范畴。

    这也让军方高层能够放心装备这种新式火炮了,掀起大口径轻型火炮的潮流。

    楚军的后装线膛火炮的装备和使用,始于三十二年式75毫米野战炮,而在后续的一系列使用过程中,因为海外交通困难,火炮机动困难等因素,楚军的野战炮走上了轻量化的道路,研发装备了75毫米山炮,70毫米步兵炮,120毫米轻型榴弹炮这三种专门的轻量化火炮。

    早期的时候,对于野战部队而言,主力远程支援火炮就是75毫米野战炮了,大规模战役的话则是调用120毫米榴弹炮,不过120毫米榴弹炮目前为止,因为过于沉重的重量,直到现在也没有在海外地区服役,基本都是装备部署本土的军级炮兵部队。

    而中近距离,伴随部队机动作战的火炮,主要是轻型火炮,如70毫米步兵炮,75毫米山炮,120毫米轻型榴弹炮。

    其中的120毫米轻型榴弹炮,也是属于军级火炮,在海外有部署,但也不多。

    而这几年的实战当中,陆军方面发现120毫米轻型榴弹炮虽然很不错,两吨多的行军性能对于这个口径而言也算轻便了,威力也足够大……但是经过几次实际战斗,尤其是和海军一起的联合作战后,陆军就对自家的120毫米火炮的小管子有些不满意了……

    人家海军玩炮击的时候,动不动就弄上来150毫米舰炮,威力超级大,那些土著构筑的什么防御工事一炮下去都得完蛋。

    而陆军的120毫米火炮呢,威力多少还差了些,有时候一炮打下去竟然还不够,还得再补一炮。

    对此陆军方面不少人耿耿于怀,想要弄更大口径的线膛火炮!

    因此陆军方面很快就开始招标更大口径,也就是150毫米的火炮研发工作,提出来了研发一种150毫米野战炮以及一种150毫米轻型榴弹炮。

    对于单纯的大口径野战火炮,其实对于当代的大楚帝国军工体系而言没啥难题,毕竟军方又不要求更多的性能,只是要求大口径以及控制重量而已。

    所以很快江南武器公司的150毫米野战炮以及湖广武器公司的150毫米轻型榴弹炮就分别中标。

    江南武器公司设计研发的15毫米野战炮,其实就是海军舰炮的陆地版本,连炮管都不带变的……都是二十五倍口径,只不过是装上了野战炮架而已。

    最大射程可以达到八千米,作战重量五吨,行军重量达到七吨多,名副其实的重炮。

    这种火炮的重量就注定了不可能在海外地区广泛服役,哪怕是本土地区都不能广泛部署,只能选择若干重点地区,重点部队里部署,到目前也不过装备了五个营,一共几十门而已。

    而轻量化设计的三十七年式150毫米轻型榴弹炮则是好不少,湖广武器公司的这玩意,是根据七十五毫米山炮的一些技术特征研发而言,非常注重轻量化,炮管口径只有八倍。

    短炮管也导致了该炮的重量非常轻,作战重量只有一点八吨,行军重量也不过两点四吨,而这个重量是什么概念?江南武器公司旗下,十一点五倍身管的三十四年式一百二十毫米轻型榴弹炮的作战重量也有一点五吨,行军重量达到两点一吨。

    也就是说,这两款火炮在重量上比较近似,差距只有几百公斤,从分类上来说都可以归类为两吨级火炮(行军重量)。

    但是一百五十毫米炮弹的威力可比一百二十毫米的炮弹威力大多了。

    所以湖广武器公司旗下的三十六年式150毫米轻型榴弹炮研发成功后,就获得了陆军以及海军陆战队还有近卫军的青睐,下了不少的订单,而这一次欧洲实战表现又非常出色。

    军方高层估计都有用这玩意取代三十四年式120毫米后续订单的意思了……主要是两者重量差不多,但是威力相差巨大。

    不过武装税警那边则是没用这玩意,因为他们本身都不装备这些军级乃至战略级别的大口径武器,火炮方面一直都只使用步兵炮和师属火炮。

    也就是70毫米步兵炮和75毫米山炮以及野战炮这三种……

    毕竟武装税警虽然也参与海外作战,但毕竟不多,更多时候他们所面临的敌人其实都是非正规军敌人,同时武装税警的作战规模也普遍偏小,绝大部分时候都是几百人的作战规模,超过千人的都很少。

    所以配属大口径火炮对他们而言也没啥用处,还浪费人力物力。

    武装税警所使用的武器装备,对比陆军、近卫军和海军陆战队,要更加注重轻量化以及火力密度,尤其是火力密度。

    也是这个因素,导致了武装税警采用了江南武器公司旗下松江枪械厂里的启明连发步枪……为的就是启明步枪所提供的强悍连发火力。

    只是早期启明步枪远谈不上成熟,各种问题很多,把武装税警前几年坑得够呛……一直到去年松江枪械厂那边才解决了大部分问题,这才让武装税警配发的启明步枪走上了正轨,并获得了远超陆军,海军陆战队,近卫军三家的步兵火力。

    这甚至引起了陆军以及近卫军方面的高度重视,今年正式向河北武器公司提出来了新的研发要求,要求在十八型步枪的基础上研发一种管内弹仓步枪,获得连发火力。

    无独有偶,海军方面也是向湖广武器公司提出研发要求,让他们改进十九型步枪,获得连发能力。

    因为管内弹仓技术已经初步成熟,所以要在这两种步枪上使用这种技术,难度虽然有,但是在可以解决范围之内,河北武器公司只用了三个月就拿出来了十八型步枪的管内弹仓的初步设计版本了!

    真正难的其实是如何协调其他武器公司获得江南武器公司管内弹仓的专利授权……这玩意是有专利的,而且是江南武器公司旗下松江枪械厂的独家专利,并且是他们的核心专利之一,启明步枪就是靠这一专利支撑起来的。

    其他武器公司想要用这一核心专利,难度可不小。

    所以对于楚军而言,想要大规模装备管内弹仓的连发步枪,专利问题大于技术问题,想要让五大武器公司在这问题上达成一致,难度不会比直接研发一款新枪容易多少。

    这也是军方高层,想要重启早些年间的军方武器设计研究所的缘故……只是时间过的太久,军方的那些研究所早就被转入了五大武器公司吞并消化了,想要再弄出来已经是不可能了。

    所以军方的想法是,军方直接搞一个项目,然后出部分研发资金和企业合作研发,研发成功后技术成果共享,专利共享。

    这样弄出来的东西军方就有权力直接授权给其他企业使用。

    虽然这种授权,获得授权的企业依旧需要给研发企业一部分专利授权金(专利共享,军方持有部分专利权益,研发企业也持有部分专利权益,军方可以不要自身的专利权益,但是不能代替企业决定放弃这些权益),但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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