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 方孝孺—朱棣的对与错(二)

    第一百一十八章 方孝孺—朱棣的对与错(二) (第2/3页)

去坚定的施行井田制这么扯犊子的事情。

    其实这就要从井田制的本身来说了。

    最开始你看井田制,第一眼就是荒谬。

    何为井田制,西周时期,道路和渠道纵横交错,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因此称做“井田”。

    《谷梁传·宣公十五年》:“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

    而这个井田制其实并不是周的先例,这玩意从夏应该就已经出现了,商周都在沿用。

    但是因为周礼的出现,这个就被定为了周,其实不算准确。

    而井田制被废除也很简单,由于铁制农具的出现和牛耕的普及等诸多原因。

    说白了就是耕种能力大量提升,用井田制的话,这土地不够用的。

    但这是井田制的全部么?

    并不是,你如果细看井田制的话,你就会看到另外一句话。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井田制的后面还有一句话,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

    同时规定了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类似于税赋的东西。

    从这里面你们就能够闻到另外一个词语了,乌托邦!

    美好的乌托邦总是让人向往,但是最终还是会变成一场虚妄。

    把耕地划分为多块一定面积的方田,周围有经界,中间有水沟,阡陌纵横,像一个井字。

    这样一人大概有百亩土地耕种,同时这些属于领主士大夫,同样也是属于王。

    百亩为一田,一人一田。

    一井分为三横三竖九田,并以此类推扩大,其中周围的八田交给八户庶民耕种是私田,中间的乃是公田。

    私田收成全部归耕户所有,公田由八户共耕,收入全归封邑贵族所有。

    当然这个是要开始缴纳税赋的。

    在井田制里面明确声明,一切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这就是为什么王莽方孝孺,朱允炆等等等等,一批又一批的人在井田上面做文章。

    在他们看来,你是怎么分不重要,你是给谁也不重要,你是怎么给还不重要。

    重要的是,这田,是谁的!

    这田怎么种!怎么量!怎么交税!

    所以说对于动辄就恢复井田制的那些人来说,他们几乎可以用一句话就能解释。

    他们找不到解决的办法,那就是先找个办法。

    很明显从汉朝就出现的土地私有制和土地兼并,只有土地国有化来挽救,而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