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大汉官制(一)

    第七章 大汉官制(一) (第2/3页)

们安排了一个九卿。

    三公九卿制度是替换的什么制度?

    是替换的丞相问责制。

    为什么要替换丞相问责制?

    因为丞相的权利太大了。

    所以你会让三个同样权利很大的职位去替代一个职位么?

    这很明显你不会啊,因为三公之中一个管兵马,一个管官吏,还有一个简直就是大户部工部乃至刑部的集合体。

    你但凡有两个人联合在了一起,皇帝没用了啊。

    所以他们有这些权利,但也只是名义上罢了,三公九卿制度在根源上来说,他们的根不是三公。

    而是下面的九卿!

    三公就如同西汉初期的皇帝一般,作为黄老之术起家的大汉王朝很明白无为而治这一套的根源。

    那就是给县官找一个合情合理的现管,比如当年他们给自己找了一个丞相。

    当没什么问题的时候,让丞相去做所有的事情,为这个王朝出人出力,奋斗一生。

    当问题出现的时候,那就把这个“罪魁祸首”弄下去,然后天下大吉,从新开始。

    但一个人的现管终归还是不太稳妥,所以在将那“丞相”一气化三清之后,也同样将现管这件事情一分为九,做了一个类似于金字塔形状的朝堂制度。

    三公看似权利极高,但是实际上则是只有开会议事的权利,以及管理他们下面的九卿。而且还是各管各的,三公管九个,一人管仨,公平合理。

    太尉管下面的太常,光禄勋以及卫尉。

    司徒管下面的廷尉,太仆和大鸿胪。

    司空则是负责下面的宗正,少府,大司农。

    这就是所谓的九卿,而且他们九个才是有真正的具体职权,也就是所谓的干事儿的。

    然后剩下的朝堂之中的各种官员,负责各种事情的各路要员臣子,也都是在九卿下面的。

    所以如果说地位,三公绝对是更高的,但是位列九卿则是所有刚刚进入官场之人那最初的梦想。

    地方上面则是州郡县乡,这也就是所谓的刺史,郡守,县令等等了。

    不过这里要注意的是,郡守官至两千石,但是一州刺史则是只有八百石,在这上面,似乎刺史还不如郡守。

    那是因为西汉后期,刺史出现,他们是只有监察之权而没有实际的权利。

    而他的上级则是直接归属三公的司徒。

    这就让很多人在三国里面抖机灵了,一看到刺史如何如何就说这刺史都没有实际权利了。

    他们就是个八百石,这作者一看就不懂历史,如何如何的吧。

    说他们抖机灵并不是说某个写刺史的作者就一定懂这方面的东西,也有可能是他瞎猫碰上了死耗子。

    要知道刺史只有监察权,而没有实际权利的时候是在西汉后期。

    那个时候刚刚撤掉丞相一职,加上三公九卿刚刚成立,这个时候就和宋初对宦官一样。

    他怂啊!

    所以皇帝对于三公是比较忌惮的,最起码在那个阶段是很忌惮的,而作为司徒权利的延伸,皇帝对于刺史这个官职的态度,那基本上就相当于官员对于宦官的态度。

    我不是不允许你出现,但是最起码你也不能这么肆无忌惮,这个阶段刺史就是一个监察人员。

    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三公的权利彻底的收归到了朝堂之中,也就是九卿之上。

    而到了这个时候,作为司徒权利的延伸,刺史仍然保留着监察的权利,但是却又不仅仅保留着监察的权利这么简单。

    因为他慢慢的和另外一个职权有了关系,那就是御史大夫!

    在丞相还存在的时候,其实也是有三公的,御史大夫与丞相、太尉合称三公。

    他的地位呢,是秦汉御史府的长官。

    地位仅次于丞相,主管弹劾、纠察及掌管图籍秘书。

    当然后期的御史大夫也不是当年的御史大夫了,但是那刺史也不是以前的刺史了啊。

    到了这个时候,刺史不单单要监督,在处理地方政务和人事任免上面,他们也开始逐渐接触了起来。

    也就是在东汉时期,他终于有了实际的权利,到了东汉末期那权利也就更加的大了起来。

    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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