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五章 装醉

    第八十五章 装醉 (第3/3页)

若果真有心,改日醒酒再来。我可告诉你,低了五百万这丫鬟我可是不卖的。”

    在梁朝卖身契分为“永久卖身契”和“限时卖身契”两种。与其它朝不同,梁朝穷苦人家更希望让孩子签永久卖身契,哪怕是卖得便宜一点。

    因为《大梁律》对永久卖身契提供法律保护,除非丫鬟、小厮犯法,否则不许家主弃养。包括丫鬟、小厮的生老病死,都有明确条例保护。比如丫鬟意外产子,也是要坐月子的。如若家主不提供月子内保护,还强行丫鬟劳动,丫鬟可以到县衙去告状。当然,现实中没有哪个丫鬟真的敢这样做。

    不过《大梁律》的威严还是存在的。签永久卖身契的丫鬟小厮,确实能得到一些相应的保护。也有很多家里养着一些老婆子,老奴才。他们死的时候,根据家里情况,或许会给准备一口薄皮棺材。不过大部分都是用草席一裹,挖个坑就给埋了。

    苦命人,一苦就是一辈子。

    如果是签了“限时卖身契”的丫鬟,到了快到期的时候,通常都是三十岁左右。如果这个时候有人来买(或娶),价格一般不贵,基本三五万一个。如果是个漂亮丫鬟,最多也就二十万。当然,也有被家主留下的,会继续再签,还要征求丫鬟的意见。在苏御看来,这就相当于一份劳动合同。

    唐怜在显伯府签的是二十年卖身契,而且还有些跛脚,当初买唐怜的时候,才花了2000钱。从十二岁养到十六岁,也没花几个钱。按理说卖20万就是天价了。可秋姑张嘴就要500万,这明显是没心思卖。

    随后李勋一边道歉,一边把苏御拖拽出去。

    秋姑站在门口,一阵笑骂,把苏御给骂跑。

    “苏堂,看来唐怜并没有暴露。”

    “嗯,确实如此。”

    见唐怜没事,苏御宽心,装作灰溜溜的样子跑掉了。

    本以为无事,可次日天刚亮就接到消息,昨夜显伯府后门抬出去三具尸体,有男有女,此时正放在署衙门口,说是因通*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