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三六章 少爷的好小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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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三六章 少爷的好小奴 (第1/3页)

    “理发”一词在宋代就有书文记载,比如朱熹在注疏《诗·周颂·良耜》中有云:“栉,理发器也。”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此论调源于儒家。但只有少数朝代立法规定发型,而立法规定胡须的就更少了。

    所以古人并不完全遵从这个论调。就好似后世提倡阳刚之气,可还是有男人扎耳眼、戴耳环、留长发。除特殊职业要求,否则能把他们怎样?

    而且有的朝代不尊儒家,比如尊法家的秦朝,观那些秦皇大墓里的兵马俑大多短髭,少须,或无须。

    “髭”指的是上嘴唇的胡子。“须”指的是下巴上的胡子。“髯”并不是所有人都有。“髯”是耳前鬓下,腮帮子上的胡子。有的人没有,就把鬓角头发放下,装作美髯。

    至于曹操惊马踏农田,进而“援剑割发以置地”,首先是汉朝独尊儒术,其次那是曹操的一场表演。

    即便是在汉代,也有理发匠。而到了南北朝时期,理发业已经很发达,并且出现专职理发师,那时贵族子弟很流行削发剃面。

    梁朝绝大部分男人都留短须,除非年轻或天阉不长胡子,否则男人最起码会留髭。因为不留胡子的人,很有可能被误认为是太监。着实尴尬。

    慕容渠剃光大胡子,看起来干净利落,低头走在巷间,怯目避人,隐藏锋芒。这几日他一直藏在南市,待风头过去他才出来走走。看坊门口贴着的画像,他站在人群里,也没人认出他来。

    同时还见到一张布告上说,一名游船伎人死于舟中,名唤张樱桃,要求苦主七日内去县衙认领,否则抛尸乱葬岗。当然,这只是个说法,事实上大多用草席裹着,还能给挖个浅坑,压一层覆土。

    看过布告,慕容渠犹豫了一下,可他还是走向宣教坊。打算去永康县停尸房看看樱桃姑娘的尸体。几天过去,依然没苦主认领,慕容渠心中悲切,壮着胆子进入县衙,拿出户籍册,说是樱桃姑娘的哥哥。

    此户籍册是姑娘哥哥的户籍,早年逃避战乱,兄妹二人走散。也不知哥哥现在是否还在人间,而那户籍册一直被姑娘保留着。哪怕沦落为伎人,也不曾丢弃。

    那天晚上樱桃将户籍送给慕容渠,打算以此为凭骗过检查。可实际上金吾卫并没上河面上检查。而慕容渠担心樱桃事后告发,便将她掐死。可慕容渠越想越后悔,觉得自己掐死了一个不应该死的人。

    那女子相貌姣好,娇柔无力,楚楚可怜,真不知当时自己如何下得去手。记得刚把樱桃掐到断气,他就郁闷起来。孤坐小舟,陪伴新尸快到天亮,把樱桃板板正正放好,摆出一个平躺睡觉的姿势,他才离去。

    在县丞那里办了手续,便来到停尸房,慵懒皂吏看了看文书,便一摆手让慕容渠自己进去。

    这帮没有品秩的皂吏,办事向来懒散,一直秉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

    慕容渠走进停尸房,只见到一具尸体。他走过去,掀开盖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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