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魏澄大可爱登场

    第六十四章 魏澄大可爱登场 (第2/3页)

话,赵瑾瑜提到的“朋友关系不会持续太久”依然在她耳边萦绕。他说得很直白也很坚定,可是沈凝听到时却是恍惚的。

    赵瑾瑜的方方面面都和自己不属于同一个世界。这个人家境殷实,学历能力外貌综合起来看,完全是顶配版的社会精英,并且在他的名下还有公司。他对于公司的规划又是很有前瞻性的,他不是个坐吃山空的富二代,相反,他完全有可能做出超凡的成绩。

    她自己呢?

    研究生毕业以后在B市工作了接近两年之久,作为一个来自工薪家庭的孩子,她的学业和工作已经都做得不错了,能在B市渐渐拥有自己的生活,拿着固定的薪水,时不时因为工作做得不错被领导肯定,这些就是她生活的全部了。

    如果她选择和一个每天在商业界运筹帷幄的男人在一起,他们之间或许根本不可能做到彼此理解,更不可能长久地对对方维持着吸引力。等到赵瑾瑜发现自己在商界驰骋的时候,眼见之处根本不再有她,但他出于某种责任感选择和她继续耗着,抑或是选择和她分开,沈凝都会很受伤。

    扪心自问,她不是对他一点好感也没有的。只是这样一个周身都是光环的人,能够令她产生好感再正常不过。那么自己,又凭什么赢得他的表白呢?她看上去,似乎和他不是完全地匹配。

    沈凝得出的结论是,赵瑾瑜的表白没有意义,她最好还是不要当真,直接把它略过去。所以她把这只米白色的,还未剪掉标牌的链条包,直接放进了衣柜里。

    灵感传媒在这一周的工作日的最后一天,迎来了一位本科在读的实习生。

    “大家好,我叫魏澄。今年大学四年级刚刚结课。很荣幸可以来到灵感传媒实习,还请各位前辈多多指教。”

    林零听到这句话,蓦地抬起头。

    诶?难道是周钦的小女友?

    这个姑娘怎么到这边实习了啊?不是说要准备申请研究生出去留学吗?

    魏澄扎着高马尾,柔软的碎发搭在她的额角和耳边;她的发色和瞳色好像比其他人都要淡一些,是微微泛着栗色的灰,而非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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