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7、超级英雄的品牌运营(第一更,求全订!)

    207、超级英雄的品牌运营(第一更,求全订!) (第3/3页)

大正联成员的知名度和经济价值。”

    “好的,先生!”

    3号立刻回道。

    吩咐完3号后,罗素看了一下时间,联系上了正在大西洋海底神庙中的格伦德尔。

    将帝王组织的事情简单地跟格伦德尔说了一下后,他吩咐格伦德尔分裂一个二代共生体出来。

    既然已经和诺曼·奥斯本达成了初步的合作协议,他当然不会忘记给诺曼·奥斯本一只二代共生体。

    跟格伦德尔说完帝王组织和二代共生体的事情后,他起身来到了巨大的落地窗前。

    落地窗如同感应门一般打开后,他飞了出去,开始返回公寓。

    时间飞逝。

    一眨眼的功夫。

    一周时间就过去了。

    虽然这一周都没有什么特别紧急的事情要处理,但罗素依旧没有去见至尊法师古一。

    他不是不想去见古一,而是还没有想好怎么面对古一。

    别看古一现在表现的挺客气的,看起来一点恶意都没有,但在真正见面前,谁都不知道古一是怎么想的。

    出于安全考虑,他决定多晒几天太阳再过去。

    在洛杉矶玩了半个月后,卡拉和浩克终于回到了纽约。

    当他们回来后,罗素没有让他们继续在外面行侠仗义,而是将他们两个交给了新成立的章鱼怪传媒公司。

    不只如此,他还替卡拉、浩克、格温申请了形象版权专利。

    就连内共生初号机和红色配色的二号机,他同样申请了形象版权专利。

    更过分的是,他直接申请了钢铁侠的版权。

    虽然托尼一早就打造出了马克3号,甚至可能已经开始按照霍华德留下的模型研究新的元素,从而解决自身的钯中毒问题。

    托尼的确已经打造出了马克系列的钢铁战衣,但因为缺乏相应的危机事件,他现在并没有成为人尽皆知的超级英雄钢铁侠。

    虽说托尼以后大概率还是会成为钢铁侠,但这并不能阻止罗素提前占据钢铁侠的版权专利。

    内共生战甲的形象专利,再加上钢铁侠这个名字专利。

    罗素打算将托尼这只肥羊往死里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