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奇葩的国家

    第三十七章 奇葩的国家 (第3/3页)

的是潜伏的杀心和无处不在的杀机!!

    在天竺做生意,会碰到许多无法预料的因素,这就是现实的业务风险,关键是这种因素很难量化。天竺和天竺公司履约率低是国际知名的,就算是能量巨大的国际公司,在天竺这个地方,都经常弄得灰头土脸。

    比如说,【沃达丰】和【长江合记】就曾经因为一笔十几年前的收购,先后收到天竺国政府的巨额罚单,

    起因是这样的,2007年,【沃达丰】作价110亿美元从【长江合记】手中购买了【和记爱莎】67%的股权,从而将这个天竺国最大移动通讯商收入旗下,之后,【沃达丰】在天竺国顺风顺水发展得很好,到2016年用户数量达到约1.3亿。

    当时,【沃达丰】是通过收购注册在某个离岸岛国上的【和记爱莎】的母公司来完成收购的。

    然而就在九年后的2016年,天竺税务部门向【沃达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开出1121.8亿卢比(约合25.2亿美元)的税金罚单,说是大鹰国电信集团【沃达丰】必须为其2007年收购天竺移动运营商【和记爱莎】的交易,向天竺相关部门缴纳资本利得税25.2亿美元!

    先不说大鹰国是天竺国以前的宗主国,至今在天竺国仍然保持着很强大的影响力。

    就说这些国际大财阀,雇佣那么多法律专业人士和税务人士,早就把各国法律的漏洞研究得明明白白,交易过程肯定是对法律带来的危险性进行提前有效规避的。

    在【沃达丰】收到天竺国这笔税务罚款的时候,【沃达丰集团】是十分不解的。

    【沃达丰集团】对外辩称,由于这项交易发生在海外,不应该在天竺纳税,天竺应该以全新的方式重新解读天竺税法,而且,天竺还没有因海外股权转让收取这种交易税的先例。【沃达丰集团】称很难理解天竺税务当局寻求对此事进行处罚的逻辑,就连天竺税务当局自己都将此案描述为【测试用例】,就是说没有先例,也没有法律支持。

    双方就这个税务争议的事情从2007年打到2020年,官司打到地方法院,到高等法院,再到最高法院,最后要打到国际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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