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国际诉讼和谋算

    第四十章 国际诉讼和谋算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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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9月过去大半。

    搜集到足够证据的【大象天气】便决定对天竺国的【monsoon】发起诉讼。

    像这种跨国官司有两种诉讼途径。

    一种,通过国内法院诉讼。

    不过呢,这就像【拿前朝的剑来斩本朝的官】,就算你在国内打官司赢了,国外一般也不鸟你。

    由于司法判决在国外基本上得不到承认执行,一般也只能通过限制离境、扣留护照、缴纳保证金等方式来执行。

    在很多时候,被执行的自然人都提出不是公司员工或者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异议,执行时法院面临执行错误的风险。

    像【monsoon】这种小公司,在国内无财产,且掌握不到法定代表人的情况,赢了也奈何不了它,除非天竺国政府愿意配合。

    天竺国愿意配合吗?

    嗯,天竺国倒是愿意配合国内的企业来收割你钱财!

    另一种途径是通过国外法院进行诉讼。

    国内法院的判决对方可以不认,但是国外法院,天竺法院的判决【monsoon】总不能不认吧,这涉及到法律权威性的问题。

    不过这种诉讼也有很多障碍。

    主要障碍有几个。

    一是国外诉讼成本高昂。

    在7年前,漂亮国律师的平均收费为349美元/时,律所合伙人律师收费为604美元/时,同时,国外律师事务所也不愿意接受风险代理模式,这就导致这种诉讼成本非常高昂,赢了官司还好,输了,那就亏得一塌糊涂了。

    天竺国的律师费虽然没有那么高,不过遇上这种好机会,都不介意宰你一刀的。

    当然,这是针对个人或者小企业而已,对于【超群集团】,甚至不用说【超群集团】,对于【大象天气】而言,这点钱都是毛毛雨了。

    其实发展到现在,大企业利用自身优势,透过诉讼制度为自己谋利的事情已经是很常见。

    尤其是在it行业,几个跨国手机厂商,今天你告我侵权,明天你告我违法,都快【告麻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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