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开放加盟

    第十四章 开放加盟 (第2/3页)

   一千块钱四十条项链,成为三级加盟商,后续拿货价是十五块一条。

    两千块钱一百条项链,成为二级加盟商,后续拿货价是十三块一条。

    五千块钱三百条项链,成为一级加盟商,后续拿货价是十块钱一条。

    在合同的最后一行则是用粗体字标注着:禁止各家串货,发现必究。

    虽然王朝阳知道在法制尚不健全的九十年代,这句警告声明的作用不大,效力更是趋近于零,但是他依旧还是加了上去,希望依此能将项链的垄断时间再增长那么一点点。

    自盛海公园开始,二人兵分两路,挨家挨户的走访各家首饰店。

    面对携带着传说中“毛衣项链”的二人,几乎没有人选择拒绝成为加盟商。但是碍于手头现金不够充足的原因,大部分的老板都签订了合同,无奈的选择了成为二级加盟商。

    一天的时间下来,五万条项链被全部卖了出去,二人一共签出去了40家三级加盟店,115家二级加盟店,23家一级加盟店,共计收入三十七万五千元。

    然而这三十余万,还远远不是王朝阳加盟计划的最终收入。

    就在今天,二人将手头所有的项链都卖完之后,又有着近百余家闻讯赶来的老板,急着想要签约加盟合同。

    事情的最后,二人在先签约,第二日再供货、收款的前提下,又收获了近百份的加盟合同。

    今天签约的所有加盟商之中,早就已经不仅仅包含着首饰店在内了,二人在一路的推销途中,又收获了各大学校门前商店的合同,在王朝阳未来的规划当中,路边小贩也将成为自己获取加盟商的目标群体。

    在未来的半个月当中,他将凭一己之力,将项链的加盟商,开遍盛海市的每一个角落!

    与此同时,哈市天外天大酒楼内。

    就在王朝阳出发去盛海的前一天,王震便开始了招兵买马——联系自己的老战友和老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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